一、 日本國際商標注冊注冊商標所需材料
注冊人身份證復印件、注冊書面申請3份、注冊申請表1份、8個商標圖案、商標代理委托書1份(有本公司提供,但須由申請人簽字);
二、日本商標注冊查詢:
申請前查詢的作用是找出類似或相同并對申請有影響的已申請/注冊的商標。查詢后再分類為最多十項指定物品或服務,總共有45類。
三、日本商標注冊受理時間:
提交申請后,商標注冊署審查員會對申請作出審查。如申請合乎商標法條例及沒有抵觸其他注冊或已申請注冊的商標,注冊署會發(fā)出公告許可證及列明商標獲準注冊所須遵辦的條件。如在公告日期起計之2個月內沒有人提出反對,申請人便可申領注冊證書。由申請日至發(fā)出證書需時大約18個月。
四、日本商標注冊周期:(以較順利申請算) 8-15個月
五、日本商標注冊有效期:
注冊為有效期十年。之后可在到期日或之前,續(xù)期十年,每十年續(xù)展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