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科研知識圖譜技術為項目申請書和評議人畫像,輔助為項目申請指派評議人;
推行基于大數據分析的科學管理與決策,全面提高科學基金項目管理水平;
利用大數據分析輔助依托單位管理人員填寫依托單位管理報告,協助精細化管理科學基金項目;
從質量、相關度與合作度的角度為申請書和評議人畫像,全面推廣使用申請項目智能指派評議專家;
利用社會化方式收集并統計學科下研究領域和關鍵詞,輔助科學基金項目分類與精細化管理;
新版ISIS上線,支持精細化全過程科研項目管理,圖示化任務提醒;
試點使用申請項目智能指派推薦評議專家;
利用成果在線輔助申請/在研項目成果收集與填寫,鼓勵科研誠信;
全面實施利用成果在線輔助科研項目管理,解決項目成果信息的真實性和規(guī)范化問題;
試點利用成果在線(科研之友機構版)收集科研成果和輔助填寫資助項目階段/結題報告;
ISIS系統升級和界面改版;
統一推行科學基金項目網絡同行評議;
全國統一推行互聯網上科學基金項目申請;
首次推行互聯網上科學基金項目申請電子化試點;
正式上線,用于科學基金項目的互聯網管理與發(fā)布,首次推行科學基金項目網絡同行評議試點;
依托單位(需要注冊確認)
項目申請人/負責人/參與人
科學基金項目評議人
基金委用戶
社會公眾
填報說明(2016版)
一、《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助項目結題/成果報告》(以下簡稱《結題/成果報告》)是資助項目研究工作的重要檔案材料,也是結題審查的主要依據以及績效評價的主要基礎。根據《國家自然科學基金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的規(guī)定,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以下簡稱自然科學基金委)將向社會公布《結題/成果報告》全文。
二、項目負責人應認真閱讀并按照《條例》、相關類型資助項目管理辦法和資金管理有關規(guī)定的要求(查閱http://www.nsfc.gov.cn),在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助項目(以下簡稱資助項目)結束后,實事求是地撰寫《結題/成果報告》并提供必要的附件材料,保證填報內容真實、數據準確,報告中不得出現《國家科學技術保密規(guī)定》中列舉的屬于國家科學技術秘密范圍的內容。
三、自然科學基金委重視科學道德、倡導良好的學風,反對弄虛作假和浮躁作風,同時也鼓勵創(chuàng)新、寬容失敗。如資助項目存在探索失敗的情況,請在《結題/成果報告》中如實反映并分析原因,為今后的研究工作提供借鑒。
四、《結題/成果報告》由摘要、正文、研究成果目錄和研究成果統計數據表、項目資金決算表和決算說明書、簽字及審核意見表、電子附件目錄和電子附件材料等組成。
五、項目負責人應在線撰寫《結題/成果報告》并打印ISIS系統生成的PDF文件,提交依托單位審核(紙質版須本人簽字)。依托單位應認真審查《結題/成果報告》,確保材料齊全并真實可靠,在規(guī)定日期內將電子文檔和一份紙質文檔統一報送自然科學基金委。
六、項目負責人在結題后三年內應繼續(xù)向自然科學基金委提供與資助項目相關的研究成果,并按要求提交依托單位,列入項目成果檔案。
撰寫要求
一、 摘要
包括項目摘要和結題摘要兩部分,項目摘要由信息系統自動生成,內容來源于資助項目計劃書;結題摘要由項目負責人填寫,應簡明扼要地概括出主要研究內容、重要結果及其科學意義等。
二、正文
《結題/成果報告》正文應全面反映資助項目的工作情況和研究進展,如實體現資助項目的研究計劃執(zhí)行情況、主要進展與研究成果、人才培養(yǎng)、合作交流等情況,重點描述研究進展與研究成果。撰寫時應結構合理、層次分明、突出重點,語言要精練、準確。
《結題/成果報告》正文分為兩個部分:結題部分和成果部分。
(一)結題部分提綱及要求
1. 研究計劃執(zhí)行情況概述。
(1)按計劃執(zhí)行情況。
(2)研究目標完成情況:
研究目標、研究/研制內容調整和變動情況;
未按計劃進行的研究/研制內容或未完成的研究目標請說明原因。
2. 研究工作主要進展、結果和影響。
(1)主要研究內容。
(2)取得的主要研究進展、重要結果、關鍵數據等及其科學意義或應用前景。
3. 研究人員的合作與分工。
概述研究人員的合作、分工及實際貢獻;列出資助項目執(zhí)行期間新增和退出的研究人員名單,簡要說明原因。
4. 國內外學術合作交流等情況。
簡要描述主辦或參加學術會議以及國際學術合作研究情況等。
5. 存在的問題、建議及其他需要說明的情況。
(二)成果部分提綱及要求
1. 項目取得成果的總體情況。
本部分內容應簡明扼要,客觀、真實地反映項目研究的主要成果信息,內容包括項目研究取得的成果、知識產權情況、學術價值、社會影響和應用價值等。涉及到國家秘密的成果信息按相關法律法規(guī)執(zhí)行。
2. 項目成果轉化及應用情況。
總體描述資助項目研究成果轉移轉化的情況,應體現其直接經濟價值、提高生產力及推動社會管理或服務發(fā)展的貢獻??筛鶕吨腥A人民共和國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對成果轉化及應用情況進行描述。
3. 人才培養(yǎng)情況。
簡要描述資助項目執(zhí)行期間博士后及研究生培養(yǎng)情況,以及研究人員獲得國家級人才計劃資助情況等。
4. 其他需要說明的成果。
5.項目成果科普性介紹或展示網站
為呼應廣大納稅人對公共財政支持的研發(fā)活動所取得研究成果的關切,推進項目研究成果的宣傳與共享,項目組應根據研究情況提供項目成果科普性介紹或展示網站,力求簡明扼要、通俗易懂。其中重點項目、重大項目、重大研究計劃項目、國家杰出青年科學基金項目、創(chuàng)新研究群體項目、重點國際(地區(qū))合作研究項目及國家重大科研儀器研制項目必須提供項目成果科普性介紹或展示網站,同時鼓勵其他類型項目提供相關信息。
三、 研究成果目錄和研究成果統計數據表
項目負責人應按照《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助項目研究成果管理辦法》的要求,填報研究成果,不得將非本人或非參與者所取得的研究成果,以及與受資助項目無關的研究成果列入結題/成果報告中。發(fā)表的研究成果,項目負責人和參與者均應如實注明得到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資助和項目批準號。
項目負責人通過ISIS系統,從文獻庫中檢索研究成果或者按要求格式自行填入。請注意:將研究成果導入結題報告時,務必仔細檢查所列研究成果內容是否真實準確、是否與受資助項目相關以及是否標注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助。
四、項目資金決算表和決算說明書
資助項目結束后,項目負責人應會同財務部門按照《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助項目資金管理辦法》及“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資金決算表編制說明”編報決算,并認真編寫決算說明書。決算表要真實全面反映項目資金收、支、余情況,做到賬表一致、賬實相符。2014年以前(含2014年)批準的資助項目填報決算時,按照“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資金決算表編制說明”相關要求完成新舊科目銜接后再進行填報。
五、簽字及審核意見表
項目負責人、依托單位科研管理部門負責人、依托單位財務部門負責人應在相應位置簽字或加蓋人名章,依托單位應在相應位置加蓋單位注冊公章。
六、 電子附件目錄和電子附件材料
項目負責人應將所有上傳的電子附件材料清單制作成電子附件目錄,并按照電子附件目錄清單的順序將附件材料電子化后上傳,無需報送紙質附件材料。上傳的電子附件材料應為項目負責人和參與者取得的與資助項目相關的代表性研究成果。
有關電子附件材料的其他相關要求如下:
(1)提供不超過5篇代表性論文的電子版全文;其余論文或專著僅提供電子版首頁和標注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資助頁,其中已錄用的待發(fā)表論文還應附編輯部錄用證明的掃描件;研究生學位論文僅提供電子版封面;
(2)大會特邀學術報告應提供相關會議邀請函和會議論文集有關目錄的掃描文件;
(3)如獲國家級、省部級二等以上科技獎勵或其他重要科技獎勵,應提供獎勵證書掃描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