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改革國稅地稅征管體制征管業(yè)務的要求,國家稅務總局浙江省稅務局對原國地稅電子稅務局進行了初步整合,升級為浙江省網上稅務局,并于2018年6月15日24時上線,網址:http://etax.zjtax.gov.cn。納稅人使用原浙江省國稅、地稅電子稅務局賬戶均可登錄。
浙江省網上稅務局實現統(tǒng)一渠道、統(tǒng)一地址、統(tǒng)一登錄、統(tǒng)一界面、原國地稅電子稅務局全部功能一站辦理、待辦事項和通知消息集成、主要關聯(lián)業(yè)務的一次辦理,為納稅人提供一體化的網上辦稅平臺。
該平臺整合了原浙江省國稅、地稅電子稅務局的全部事項,并對部分事項進行了調整,調整包括:
1.附加稅費申報征收調整至與主稅種同一頁面。
2. 試點地區(qū)自然人代開增值稅普通發(fā)票第三方支付繳稅。
3.跨區(qū)域涉稅事項預繳可同時申報征收主稅種及附加稅費。
4.“多證合一”登記信息確認、變更登記(不涉及稅務登記證件內容變化)、存款賬戶賬號報告、授權(委托)劃繳協(xié)議簽署、財務會計制度及核算軟件備案報告、財務報表信息共享、注銷申請、停業(yè)登記、復業(yè)登記等網上業(yè)務一次辦理。
電話:0571-12366 稅務干部違紀舉報電話:0571-85270933 政府信息公開電話:0571-85273739 信訪電話:0571-85273734 大樓電話:0571-85270842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區(qū)體環(huán)二路1號 郵政編碼:310007
外地建筑企業(yè)網上預繳稅
建筑業(yè)異地預繳哪些稅 以下計算,按合同金額20000000元來計算. 一、預繳增值稅 異地預繳增值稅按兩個點來計算 預繳增值稅=2000萬/(1+10%)*2%=363636.36元 二、預繳城建稅(縣城5個點,市七個點) 在預繳增值稅的基礎上乘以七個點 預繳城建稅=363636.36*0.05=18181.82元 三、預繳教育費附加 在預繳增值稅的基礎上乘以三個點 預繳教育費附加=363636.36*0.03=10909.09元 四、預繳地方教育費附加 在預繳增值稅的基礎上乘以兩個點 預繳地方教育費附加=363636.36*0.02=7272.73元 五、預繳印花稅 預繳印花稅=2000萬*0.0003=6000元 六、預繳企業(yè)所得稅 預繳企業(yè)所得稅=2000萬/(1+10%)*0.002=36363.64元 七、預繳工會經費 預繳工會經費=2000萬*1.2‰=24000元 一般納稅人,預繳增值稅時,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已交稅金 貸:銀行存款 在增值稅申報表中,"本期已繳稅額"、"分次預繳稅額"欄填寫預繳的增值稅額. 小規(guī)模納稅人,預繳增值稅時,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 貸:銀行存款 在增值稅申報表主表中,"本期預繳稅額"欄填寫的預繳增值稅額. 建筑業(yè)異地預繳稅款需要提供哪些資料 國稅總局2016第17號公告第七條納稅人跨縣(市、區(qū))提供建筑服務,在向建筑服務發(fā)生地主管國稅機關預繳稅款時,需提交以下資料: (一)《增值稅預繳稅款表》; (二)與發(fā)包方簽訂的建筑合同原件及復印件; (三)與分包方簽訂的分包合同原件及復印件; (四)從分包方取得的發(fā)票原件及復印件.
請問,延期申報或延期繳納稅款審批要求比較高,企業(yè)還有什么辦法可以申請免除滯納金么?
對因疫情影響未能按期申報或繳納稅款的,也未在申報期內提出延期申報或延期繳納稅款申請的,納稅人最遲可在市政府宣布疫情防控解除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通過網上、線下等渠道補辦前期因疫情影響未及時辦理的申報繳稅事宜,稅務機關將及時在電子申報客戶端及網頁端開放逾期申報的功能。納稅人補辦申報繳稅時,對疫情防控期間產生的滯納金,經主管稅務機關確認后予以免除。
請問,企業(yè)如何申請延期繳納稅款,延期繳納稅款有什么條件?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一)申請條件 納稅人因有特殊困難,不能按期繳納稅款的,應當在繳納稅款期限屆滿前提出申請,經省、自治區(qū)、直轄市稅務局批準,可以延期繳納稅款,但是最長不得超過三個月。納稅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特殊困難: 1.因不可抗力,導致納稅人發(fā)生較大損失,正常生產經營活動受到較大影響的; 2.當期貨幣資金在扣除應付職工工資、社會保險費后,不足以繳納稅款的。 (二)便民措施 疫情防控期間,本市納稅人可通過電子稅務局申請辦理。申請時,納稅人需提交所有銀行存款賬戶的對賬單復印件,考慮到疫情影響,提供所有銀行存款賬戶的申請當日余額的電子截屏、照片等即可。納稅人對報送材料的真實性和合法性承擔責任,若發(fā)現納稅人報送材料存在真實性和合法性問題,稅務機關將采取相關措施。
請問,企業(yè)如何申請延期申報?延期申報的是否需要繳納稅款?
納稅人不能按期辦理納稅申報或者報送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報告表的,應當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通過電子稅務局向稅務機關提出延期申請,經核準,可在核準的期限內辦理。經核準延期辦理申報、報送事項的,應當在稅法規(guī)定的納稅期內按照上期實際繳納的稅額或者稅務機關核定的稅額預繳稅款,并在核準的延期內辦理稅款結算。預繳稅額大于實際應納稅額的,稅務機關結算退稅但不向納稅人計退利息,預繳稅額小于應納稅額的,在結算補稅時不加收滯納金。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經核準延期辦理納稅申報的,其隨本期申報的財務會計報表報送期限可以順延。
青瓷企業(yè)一般納稅人開增值稅專用發(fā)票稅率從17%調整到16%?是不是?
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調整增值稅稅率的通知》(財稅〔2018〕32號)規(guī)定: 一、納稅人發(fā)生增值稅應稅銷售行為或者進口貨物,原適用17%和11%稅率的,稅率分別調整為16%、10%。 六、本通知自2018年5月1日起執(zhí)行。此前有關規(guī)定與本通知規(guī)定的增值稅稅率、扣除率、出口退稅率不一致的,以本通知為準。 上述回復僅供參考,歡迎撥打0571-12366。
本公司于2018年6月份申請由一般納稅人轉為小規(guī)模納稅人,2018年7月份生效為小規(guī)模納稅人,2018年8月份出售在一般納稅人期間購入的已抵扣的固定資產。問題一:8月份出售固定資產的時候,對方要求開具增值稅專用發(fā)票,我公司應該按多少的稅率開具增值稅專用發(fā)票?問題二:如果對于要求普票,那么稅率又應該是多少?
1、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部分貨物適用增值稅低稅率和簡易辦法征收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09〕9號)規(guī)定:“小規(guī)模納稅人(除其他個人外,下同)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固定資產,減按2%征收率征收增值稅?!? 2、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營業(yè)稅改征增值稅試點期間有關增值稅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90號)規(guī)定:“二、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固定資產,適用簡易辦法依照3%征收率減按2%征收增值稅政策的,可以放棄減稅,按照簡易辦法依照3%征收率繳納增值稅,并可以開具增值稅專用發(fā)票。 ……本公告自2016年2月1日起施行,……” 固定資產已抵扣的進項稅額不需要進項轉出。 上述回復僅供參考,歡迎撥打0571-12366。
發(fā)票代開信息填寫已扣款成功,柜臺提示普票不能代開,想退款
您好:您在網站上提交的納稅咨詢問題收悉,現針對您所提供的信息簡要回復如下: 涉及代開發(fā)票作廢及退款事項需與代開時選擇的受理機關核實確認。 上述回復僅供參考,歡迎撥打0571-12366。
財稅[2016]36號 規(guī)定:一般納稅人以納入營改增試點之日前取得的有形動產為標的物,提供的經營租賃服務,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算繳納增值稅。我司于2013年9月與業(yè)主簽訂房屋租賃協(xié)議,本協(xié)議自雙方簽署時依法成立,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且自業(yè)主獲得《建設工程規(guī)劃許可證》之時自動生效,業(yè)主于2014年5月30日之前取得了許可證,我司于2016年6月25日開始進場裝修,之后將部分場地對外出租,請問我司轉租收入是否適用簡易征收稅率?
房屋屬于不動產。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fā)布<納稅人提供不動產經營租賃服務增值稅征收管理暫行辦法>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16號)第三條規(guī)定:“(一)一般納稅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動產,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計算應納稅額。 不動產所在地與機構所在地不在同一縣(市、區(qū))的,納稅人應按照上述計稅方法向不動產所在地主管國稅機關預繳稅款,向機構所在地主管國稅機關申報納稅。 不動產所在地與機構所在地在同一縣(市、區(qū))的,納稅人向機構所在地主管國稅機關申報納稅。 (二)一般納稅人出租其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不動產,適用一般計稅方法計稅。 不動產所在地與機構所在地不在同一縣(市、區(qū))的,納稅人應按照3%的預征率向不動產所在地主管國稅機關預繳稅款,向機構所在地主管國稅機關申報納稅。 不動產所在地與機構所在地在同一縣(市、區(qū))的,納稅人應向機構所在地主管國稅機關申報納稅。 一般納稅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動產適用一般計稅方法計稅的,按照上述規(guī)定執(zhí)行。” 四、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fā)布<納稅人提供不動產經營租賃服務增值稅征收管理暫行辦法>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16號)規(guī)定:“……自2016年5月1日起施行?!? 轉租的情況按照“取得”時間,即轉租人從房東那里租入的時間來判斷是否符合簡易征收。 上述回復僅供參考,歡迎撥打0571-123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