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居民往來臺灣通行證》,是中國大陸地區(qū)居民往來中國臺灣地區(qū)所持有的證件,一般與《入臺證》一起檢查。從2015年7月1日起《大陸居民往來臺灣通行證》的有效期由原來的五年改為10年。
2016年12月20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發(fā)布公告,決定啟用電子往來臺灣通行證,福建省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自12月26日起開始試點受理電子往來臺灣通行證的申請,同時停止簽發(fā)現(xiàn)行本式往來臺灣通行證。
證件介紹
依據(jù)《中國公民往來臺灣地區(qū)管理辦法》第三條:大陸居民前往臺灣,憑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簽發(fā)的旅行證件,從開放的或者指定的出入境口岸通行。
1992年開始辦理本式《大陸居民往來臺灣通行證》,2016年12月開始試點換發(fā)智能卡式的《大陸居民往來臺灣通行證》。
新舊版證件
申請條件
1、大陸地區(qū)居民因私事前往臺灣地區(qū)探親、定居、訪友、接受和處理財產(chǎn),處理婚喪及其他私人事務。
2、大陸居民應邀前往臺灣進行經(jīng)濟、文化、科技、體育、學術等活動或者參加會議、進行兩岸事務性商談、采訪,以及執(zhí)行海峽兩岸直航航運任務等。
簽注種類
1. D簽注:定居
2. J簽注:居留
4. L簽注:旅游(團隊)
5. Q簽注:訪友、治療,接受和處理財產(chǎn)、處理婚喪事宜、訴訟等私人事務。
6. Y簽注:持國務院臺灣事務辦公室同意赴臺灣地區(qū)批件赴臺進行經(jīng)濟、文化、科技、體育、學術、合作研究等交流活動或者參見會議、進行兩岸事務性商談、采訪。
7. F簽注:持國務院臺灣事務辦公室經(jīng)濟局“關于應邀往來臺灣立項批復”赴臺進行經(jīng)貿(mào)、交流活動。
8. C簽注:執(zhí)行兩岸直航航運任務的人員。
9. G簽注:個人旅游
【赴臺自由行已經(jīng)開放城市(47個)北京、上海、廈門、天津、南京、重慶、成都、廣州、杭州、深圳、 福州、濟南、西安、蘇州、武漢、寧波、青島、鄭州、沈陽、長春、長沙、石家莊、昆明、南寧、合肥、泉州、哈爾濱、大連、南昌、太原、貴陽、無錫、煙臺、溫州、漳州、中山、???、呼和浩特、蘭州、銀川、威海、徐州、常州、舟山、惠州、桂林、龍巖。
第五批赴臺個人游城市(11個):??凇⒑艉秃铺?、蘭州、銀川、威海、徐州、常州、舟山、惠州、桂林、龍巖?!?/span>
10. X簽注:赴臺學習。
申請材料
1、提交填寫完整的《大陸居民往來臺灣地區(qū)申請表》。
2、提交正面免冠白底彩色近照2張,規(guī)格為33×48mm。
3、交驗身份證件。交驗申請人有效居民身份證(未滿16周歲的除外)、戶口簿原件,并提交復印件。
定居國外的中國公民來大陸后申請前往臺灣,由暫住地的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受理。須交驗本人有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或《中華人民共和國旅行證》、定居國外的證明,并提交復印件。
代辦的,交驗代辦人居民身份證原件,并提交復印件。
4、交驗有效的入臺許可證明,并提交復印件。
5、已持有效《大陸居民往來臺灣通行證》的,提交證件原件。
6、單位意見。
登記報備的國家工作人員申請前往臺灣,須提交所在工作單位意見。
持國務院臺辦“赴臺批件”的人員申請前往臺灣,無須提交所在工作單位意見。
7、提交與申請事由相應的證明材料。
(1)應邀前往臺灣的,提交國務院臺辦“赴臺批件”原件,或經(jīng)省、自治區(qū)、直轄市政府臺辦確認蓋章的復印件。
在非常住戶口所在地申請的,提交工作證明,交驗暫住證原件,并提交復印件。
由組團單位代辦的,代辦人須提交單位介紹信。
(2)經(jīng)國務院臺辦經(jīng)濟局審核立項前往臺灣進行經(jīng)貿(mào)交流活動的,提交國務院臺辦經(jīng)濟局“關于應邀往來臺灣立項批復”原件。
8、申請補發(fā)、換發(fā)證件,須提交下列有關證明:
(1)補發(fā)證件的,提交證件報失地公安機關出具的證明;
(2)換發(fā)證件的,提交原持有的《大陸居民往來臺灣通行證》。證件損毀的,提交證件損毀說明書。
辦理程序
向戶口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申請;符合異地辦理條件的,可以向居住地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申請辦理。
補發(fā)條件
1、大陸居民往來臺灣通行證有效期不足6個月或所申請簽注有效期超過證件有效期的;
2、大陸居民往來臺灣通行證內(nèi)頁用完的;
3、大陸居民往來臺灣通行證損毀的。
收費標準
1.《大陸居民往來臺灣通行證》每證30元;
2.《大陸居民往來臺灣通行證》加注,每項次20元;
3. 大陸居民往來臺灣一次有效簽注,每件15元;多次有效簽注,每件80元。
辦理期限
15個工作日;
急件在5個工作日內(nèi)辦結。
辦理單位
申請人戶籍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
照相指引
拍攝渠道
一、社會相館:就近選擇價格實惠、服務好的社會照相館照相,從照相館獲取相片采集回執(zhí)和貼表相。
二、自助設備:使用證照亭等自助拍攝設備(位于地鐵站、大型商業(yè)中心)照相,通過自助拍攝設備獲取相片采集回執(zhí)和貼表相。
實施主體
根據(jù)《大陸公民往來臺灣地區(qū)管理辦法》第六條以及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制定的《大陸居民往來臺灣通行證、簽注審批簽發(fā)管理工作規(guī)范》第一、二條規(guī)定:
(1)大陸居民申請因私事前往臺灣探親、定居、訪友、旅游、接受和處理財產(chǎn),處理婚喪及其他私人事務,以及申請前往臺灣進行本企業(yè)經(jīng)貿(mào)交流活動,由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市、縣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受理。
(2)大陸居民申請應邀前往臺灣進行經(jīng)濟、文化、科技、體育、學術等活動或者參加會議、進行兩岸事務性商談、采訪,以及執(zhí)行海峽兩岸直航航運任務等,由常住戶口所在地的直轄市或者地(市)級的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受理。
(3)直轄市、地(市)級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對往來臺灣的申請做出批準或者不批準的決定。
(4)同時申請《往來臺灣通行證》及前往臺灣簽注的,由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公安廳(局)出入境管理部門集中制作、簽發(fā)。對持有有效《往來臺灣通行證》申請前往臺灣簽注的,由直轄市、地(市)級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簽發(fā)。依據(jù)公安部制定的《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簽注受理審批簽發(fā)工作規(guī)范》,臺胞證和來往大陸簽注、居留簽注由經(jīng)公安部授權的公安機關受理、審批、簽發(fā)。一次有效、5年有效的臺胞證及來往大陸簽注、居留簽注的受理機關是省、自治區(qū)的地、市級公安局或者設專門出入境管理機構的縣、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門,審批簽發(fā)機關是自治區(qū)公安廳出入境管理處(局)和地、市級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門。省、自治區(qū)公安廳出入境管理處(局)在特殊情況下也可以直接受理、審批、簽發(fā)一次有效臺胞證、來往大陸簽注、居留簽注。經(jīng)授權的公安機關口岸簽證部門可以受理、審批、簽發(fā)一次有效臺胞證、來往大陸簽注。
審批對象
依據(jù)《大陸公民往來臺灣地區(qū)管理辦法》第六條:申請前往臺灣地區(qū)的大陸居民需申辦大陸居民往來臺灣通行及簽注。依據(jù)《大陸公民往來臺灣地區(qū)管理辦法》第四條:臺灣居民來大陸,憑國家主管機關簽發(fā)的旅行證件,從開放的或者指定的入出境口岸通行。第十四條:申請來大陸探親、訪友、旅游、接受和處理財產(chǎn)、處理婚喪事宜;進行經(jīng)濟、科技、文化、教育、體育、學術等活動,或者因其他事務來大陸的臺灣居民。
注意事項
1.《大陸居民往來臺灣通行證》有效期為10年 ,個人旅游簽注(G簽注)有效期為6個月,持證人在臺灣停留時間自入境臺灣次日起不得超過15日。
2. 登記備案的國家工作人員須按人事管理權限報批后方可提出申請。
3.《大陸居民往來臺灣通行證》有效期不足三個月(含)時,出入境管理局不受理簽注申請,不予出境,證件持有人可自行前往出入境管理局辦理通行證延期手續(xù)。 如您首次辦理《大陸居民往來臺灣通行證》,需要親自前去出入境辦理此證及加注G簽,出證后可請人代領;如您已有《大陸居民往來臺灣通行證》,僅需加注G簽,則可委托他人代為送簽。具體情況請詢出入境管理中心。
政策調(diào)整
2016年12月20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發(fā)布公告,決定啟用電子往來臺灣通行證,福建省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自12月26日起開始試點受理電子往來臺灣通行證的申請,同時停止簽發(fā)現(xiàn)行本式往來臺灣通行證。
電子往來臺灣通行證為參照有關國際標準設計制作的卡式證件,內(nèi)嵌非接觸式集成電路芯片。前往臺灣簽注不再采取貼紙的方式,而是直接打印在證件背面,并可重復擦寫。成人電子往來臺灣通行證有效期延長為10年,對未滿16周歲的仍簽發(fā)5年有效通行證。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有關規(guī)定,經(jīng)國務院批準,申領電子往來臺灣通行證應當按規(guī)定留存持證人指紋信息。已留存指紋信息的持證人出入境時,可以按規(guī)定自助通關。
電子往來臺灣通行證啟用后,仍然有效的現(xiàn)行本式往來臺灣通行證和貼紙簽注可以繼續(xù)使用,持有有效的本式通行證可以繼續(xù)申辦貼紙簽注。
為進一步提高往來臺灣通行證、簽注的簽發(fā)和查驗效率,增強證件防偽性能,公安部決定啟用電子往來臺灣通行證(以下簡稱新版通行證)?,F(xiàn)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新版通行證為參照國際民航組織(ICAO)DOC9303 TD-1標準設計制作的卡式證件,內(nèi)嵌非接觸式集成電路芯片,采用多項物理防偽和數(shù)字安全技術。正面打印持證人個人資料以及證件簽發(fā)管理信息,背面打印前往臺灣簽注等信息并可由證件簽發(fā)機關重復擦寫。新版通行證不再附發(fā)貼紙式簽注。
二、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的規(guī)定,經(jīng)國務院批準,申領新版通行證應當按規(guī)定向公安機關留存指紋信息。已經(jīng)留存指紋信息并符合邊檢機關規(guī)定條件的持證人,可以在出入境時使用自助查驗通道辦理出入境手續(xù)。
三、新版通行證有效期分為5年和10年。申請人未滿16周歲的,簽發(fā)5年有效通行證;年滿16周歲的,簽發(fā)10年有效通行證。
四、經(jīng)國家發(fā)展改革委、財政部批準,新版通行證收費標準調(diào)整為100元/張,簽注收費標準不變。
五、持用新版通行證出入境時,邊檢機關查驗后不再加蓋出境、入境驗訖章,持證人出入境和簽注使用情況由芯片和信息系統(tǒng)記錄、管理。
六、新版通行證使用過程中應注意避免彎折、刮擦、水浸以及強光、強磁場或高熱環(huán)境。
七、福建省公安機關自2016年12月26日起開始試點受理新版通行證的申請,同時停止受理現(xiàn)行本式往來臺灣通行證的申請。其他地方公安機關將適時簽發(fā)新版通行證。
八、新版通行證啟用后,仍然有效的現(xiàn)行本式往來臺灣通行證及貼紙式前往臺灣簽注可以繼續(xù)使用。持有有效現(xiàn)行本式往來臺灣通行證的,可以繼續(xù)申請貼紙式前往臺灣簽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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