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稅務局定期定額戶自行申報操作指南

廣東省稅務局定期定額戶自行申報操作指南

65222019-12-08 09:43  95商服網
SX000177 定期定額戶自行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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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條件】

實行定期定額征稅的個體工商戶,應依照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或者稅務機關依照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規(guī)定,進行簡易申報或者自行申報。

【設立依據】

1 文件名稱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體工商戶定期定額征收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 文件字號 國稅發(fā)〔2006〕183號
制定機關全稱 國家稅務總局 條款號 第四條第(一)款,第五條
條款內容 第四條第(一)款:定期定額戶應當自行申報經營情況,對未按照規(guī)定期限自行申報的,稅務機關可以不經過自行申報程序,按照《辦法》第七條規(guī)定的方法核定其定額。 第五條:新開業(yè)的個體工商戶,在未接到稅務機關送達的《核定定額通知書》前,應當按月向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并繳納稅款。
2 文件名稱 《個體工商戶稅收定期定額征收管理辦法》 文件字號 國家稅務總局令第16號
制定機關全稱 國家稅務總局 條款號 第十三條,第十八條
條款內容 第十三條 稅務機關可以根據保證國家稅款及時足額入庫、方便納稅人、降低稅收成本的原則,采用簡化的稅款征收方式,具體方式由省稅務機關確定。 第十八條 定期定額戶的經營額、所得額連續(xù)納稅期超過或低于稅務機關核定的定額,應當提請稅務機關重新核定定額,稅務機關應當根據本辦法規(guī)定的核定方法和程序重新核定定額。具體期限由省稅務機關確定。

【辦理資料】

1.在實體辦稅服務廳辦理的,均提供紙質版材料;填表說明中無特別要求的,辦理資料均按一式一份提供;已實名認證的辦稅人員可免于提供其身份證件復印件。

2.對實行實名制管理的納稅人,在廣東省電子稅務局(包括網頁版、微信、APP)、自助辦稅終端等電子辦稅渠道辦理涉稅費事項的,免于報送紙質資料,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免于報送的紙質資料由納稅人留存?zhèn)洳?,納稅人對于電子資料的真實性以及與留存?zhèn)洳榧堎|資料的一致性負責。

序號 資料名稱 報送條件 資料形式
1 A06515《定期定額納稅申報表 必報
原件

【表證單書】

1.A06515《定期定額納稅申報表》.docx

【辦理地點】

可通過辦稅服務廳(場所)、廣東省電子稅務局辦理。辦稅服務廳地址可查看廣東省辦稅地圖。廣東電子稅務局網址為:https://etax.guangdong.chinatax.gov.cn/

【辦理時間】

即時辦結

【聯系電話】

12366

【收費標準】

不收費

【辦理機構】

主管稅務機關

【辦理流程】

廣東省稅務局定期定額戶自行申報流程圖

【納稅人注意事項】

1.納稅人對報送材料的真實性和合法性承擔責任。
2.文書表單可在省稅務機關門戶網站查詢下載或到辦稅服務廳領取。
3.納稅人提交的紙質申報表須簽章,各項證明資料復印件均須注明“與原件一致”,并簽章。
4.納稅人未按照規(guī)定的期限辦理納稅申報和報送納稅資料的,將影響納稅信用評價結果,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有關規(guī)定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5.定期定額戶應當自行申報經營情況,對未按照規(guī)定期限自行申報的,稅務機關可以不經過自行申報程序,按照《個體工商戶定期定額征收管理辦法》第七條規(guī)定的方法核定其定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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