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電子稅務局存款賬戶賬號報告操作流程說明

深圳市電子稅務局存款賬戶賬號報告操作流程說明

104902019-08-10 10:55  中國政務服務網

制度信息報告

1、存款賬戶賬號報告

【業(yè)務概述】

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應當自開立基本存款賬戶或者其他存款賬戶之日起15日內,向主管稅務機關書面報告其全部賬號;發(fā)生變化的,應當自發(fā)生變化之日起15日內,向主管稅務機關報告。

【操作步驟】

1.進入深圳市電子稅務局界面

【辦稅桌面】—【我要辦稅】—【綜合信息報告】—【制度信息報告】—【存款賬戶賬號報告】

2.填寫申請表

(1)界面自動顯示納稅人基本信息。
(2)點擊【增加】按鈕可以增加數據,點擊【刪除】按鈕可以刪除數據。
(3)賬戶性質、行政區(qū)劃等字段可以由下拉框選擇.

行政區(qū)劃等字段可以由下拉框選擇

(4)點擊【下一步】,轉到選擇辦理方式界面。

轉到選擇辦理方式界面

3.上傳附報資料

上傳附報資料

4.預覽提交

預覽提交

5.完結

點擊【完結】按鈕,關閉該界面。提交的申請表可在首頁【文書結果查詢及領取】模塊進行查詢、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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