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期繳納稅款申請
1 功能概述
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應按照法律、行政法規(guī)或者稅務機關依照法律、行政法規(guī)等規(guī)范性文件所確定的期限,繳納或者解繳稅款等。納稅人因不可抗力或者當期貨幣資金在扣除應付職工工資、社會保險費后不足繳納稅款的,經(jīng)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批準,可以延期繳納稅款,但最長不得超過三個月。同時,稅務機關應當在收到申請延期繳納稅款報告之日起20日內作出批準或者不予批準的決定,不予批準的從繳納稅款期限屆滿之日起加收滯納金。社保費的延期繳納由各地稅務機關進行確定和相關信息維護。
2 操作步驟
1、 進入方式:1)【我要辦稅】-【稅務行政許可】-【延期繳納稅款申請】 ,點擊進入界面。2)在搜索欄輸入關鍵字,進行模糊查詢。
2、 在【行政許可】 tab頁的稅務行政許可申請-組織信息”欄中,錄入“聯(lián)系電話”“住址”。在【延期繳納稅款】tab頁中的“申請情況區(qū)”欄中選擇“延期繳納稅額”和“申期繳納期限”;“當期貨幣資金余額;”“當期應付職工工資支出預算”;“當期社會保險費支出預算”;填寫申請區(qū)欄”中的“申請理由”
3、 點擊“保存”按鈕,提示保存成功后,點擊“確定”
4、 點擊“下一步”跳轉至上傳附送資料頁面
5點擊“提交”按鈕,系統(tǒng)將提示提交成功,該申請?zhí)峤坏蕉悇諜C關系統(tǒng)中。
3 注意事項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