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省電子稅務局土地增值稅納稅申報七(非從事房地產開發(fā)的納稅人核定征收適用)

遼寧省電子稅務局土地增值稅納稅申報七(非從事房地產開發(fā)的納稅人核定征收適用)

62332019-07-27 16:54  中國政務服務網

 土地增值稅納稅申報七(非從事房地產開發(fā)的納稅人核定征收適用)

1     功能概述

符合土地增值稅清算條件的非從事房地產開發(fā)的納稅人,符合核定征收條件的,使用本功能申報繳納土地增值稅。

2     操作步驟

1、     進入方式:1)【我要辦稅】—【稅費申報及繳納】—【土地增值稅申報】—【土地增值稅納稅申報表(七)非從事房地產開發(fā)的納稅人核定征收適用)】,點擊進入界面。2)在搜索欄輸入關鍵字,進行模糊查詢。

2、     選擇稅源標志,系統(tǒng)帶出該稅源信息選擇頁面,操作人員勾選需要申報的稅源信息;或者通過房源編號查詢確認。

3、     點擊 “確定”帶回主頁面。

4、     系統(tǒng)自動查詢納稅人核定信息,并將核定信息帶回至主頁面,操作人員根據業(yè)務需要填寫數據項

5、     確認所填數據無誤后點擊 “申報”按鈕。系統(tǒng)提示,申報成功,提示是否進行網上扣款。點擊 “是”跳轉到【稅款繳納】-【網上納稅】頁面進行繳稅。

圖片1

3     注意事項

1、     土地增值稅納稅申報表(七)(非從事房地產開發(fā)的納稅人核定征收適用)適用于核定征收的非從事房地產開發(fā)的納稅人。

2、     當“其他稅種核定流程”僅核定了對應的“稅率”,則系統(tǒng)監(jiān)控“轉讓房地產收入總額”必錄,“應繳土地增值稅稅額”=“轉讓房地產收入總額”*“稅率”計算。

3、非從事房地產開發(fā)的納稅人使用此申報表前需要認定相關稅(費)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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