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件遺失、損毀管理
1、 功能說明
遺失稅務登記證件的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應當向書面報告主管稅務機關,如實填寫《證件遺失、損毀管理申報表》。
2、 操作路徑
我要辦稅→綜合信息報告→特定涉稅信息報告→證件遺失、損毀管理
3、 前置條件
(1) 已經(jīng)正常登錄浙江省電子稅務局
(2) 遺失稅務登記證件的納稅人、扣繳義務人
4、 操作步驟
(1) 步驟1:主界面
(2) 步驟2:填寫信息
納稅人基本信息系統(tǒng)會自動取數(shù)賦值,無需納稅人進行填寫,納稅人只需要根據(jù)企業(yè)實際情況選擇確認。
l 點擊下載表格模板
l 點擊“手機上傳”掃碼上傳信息單或點擊“請選擇”,通過本地上傳信息單
l 選擇“取得辦結文書方式”
(3) 步驟3:提交
對填寫的信息確認無誤后,可進行提交。點擊【提交】按鈕,系統(tǒng)提示提交結果:
(4) 步驟4:查看進度
可通過【我要查詢】——【辦稅進度】模塊,查詢已提交辦稅事項受理進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