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條件】
已納入納稅信用管理的納稅人,對納稅信用評價結(jié)果有異議,可在納稅信用評價結(jié)果確定的當年內(nèi)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復核。
【設立依據(jù)】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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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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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納稅信用評價有關事項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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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字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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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總公告2018年第8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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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機關全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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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稅務總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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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款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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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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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款內(nèi)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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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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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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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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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完善納稅信用管理有關事項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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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字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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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總公告2016年第9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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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機關全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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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稅務總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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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款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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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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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款內(nèi)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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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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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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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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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明確納稅信用管理若干業(yè)務口徑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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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字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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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總公告2015年第85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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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機關全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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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稅務總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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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款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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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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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款內(nèi)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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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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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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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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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明確納稅信用補評和復評事項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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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字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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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46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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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機關全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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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稅務總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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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款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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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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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款內(nèi)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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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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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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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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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fā)布<納稅信用評價指標和評價方式(試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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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字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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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總公告2014年48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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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機關全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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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稅務總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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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款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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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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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款內(nèi)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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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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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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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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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fā)布<納稅信用管理辦法(試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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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字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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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總公告2014年第40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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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機關全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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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稅務總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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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款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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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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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款內(nèi)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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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稅人對納稅信用評價結(jié)果有異議的,可以書面向作出評價的稅務機關申請復評。作出評價的稅務機關應按本辦法第三章規(guī)定進行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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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資料】
1.在實體辦稅服務廳辦理的,均提供紙質(zhì)版材料;已實名認證的辦稅人員可免于提供其身份證件復印件。
2.對實行實名制管理的納稅人,在廣東省電子稅務局(包括網(wǎng)頁版、微信、APP)、自助辦稅終端等電子辦稅渠道辦理涉稅費事項的,免于報送紙質(zhì)資料,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免于報送的紙質(zhì)資料由納稅人留存?zhèn)洳椋{稅人對于電子資料的真實性以及與留存?zhèn)洳榧堎|(zhì)資料的一致性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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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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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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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送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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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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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數(sh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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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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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3097《納稅信用復評申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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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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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證單書】
【辦理地點】
可通過辦稅服務廳(場所)辦理。辦稅服務廳地址可查看
【辦理時間】
15個工作日
【聯(lián)系電話】
12366
【收費標準】
不收費
【辦理機構】
主管稅務機關
【辦理流程】
【納稅人注意事項】
1.納稅人對報送材料的真實性和合法性承擔責任。
2.納稅人提交的電子資料信息,應當使用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簽名法》規(guī)定條件的可靠的電子簽名,其與手寫簽名或者蓋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納稅人應于12月31日前申請上一年度評價結(jié)果復評。
4.文書表單可在省稅務機關門戶網(wǎng)站查詢下載或到辦稅服務廳領取。
為加快政府職能轉(zhuǎn)變、建設法治型、服務型政府,優(yōu)化國際化營商環(huán)境、省委、省政府決定在“十二五”期間建設全省統(tǒng)一的省網(wǎng)上辦事大廳。廣東省網(wǎng)上辦事大廳由省政府辦公廳主辦,省經(jīng)濟和信息化委員。。。
“全程網(wǎng)上辦”清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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