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條件】
1.繳費人于全責征收前繳納的社保費,應指引繳費人到所屬地社保經辦機構申請退費。
2.繳費人全責征收后繳納的社保費,符合以下情況由稅務機關辦理:
2.1重復申報、錯誤申報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2.2稅務部門誤收、多收的社會保險費
【設立依據】
【辦理資料】
1.在實體辦稅服務廳辦理的,均提供紙質版材料;已實名認證的辦稅人員可免于提供其身份證件復印件。
2.對實行實名制管理的納稅人,在廣東省電子稅務局(包括網頁版、微信、APP)、自助辦稅終端等電子辦稅渠道辦理涉稅費事項的,免于報送紙質資料,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免于報送的紙質資料由納稅人留存?zhèn)洳?,納稅人對于電子資料的真實性以及與留存?zhèn)洳榧堎|資料的一致性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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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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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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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送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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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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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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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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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7120《社會保險費退費申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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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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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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靈活就業(yè)人員身份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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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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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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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辦人(代理人)身份證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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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靈活就業(yè)人員本人辦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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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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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證明材料(包括退休證、養(yǎng)老待遇核定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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繳費人已退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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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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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經辦機構出具的協辦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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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收單(指《追溯補繳社保費核定表》《追溯變更繳費項目繳費核定表》《一次性補足醫(yī)療保險差額年限繳費核定表》等由社保部門出具委托稅務部門征收的憑據)核定數據出錯的。托收單核定數據出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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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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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繳費明細表(加蓋社保經辦機構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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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統籌區(qū)重復繳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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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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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費繳費憑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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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統籌區(qū)內重復繳納社保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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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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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機關要求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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屬于其他情況退費情況的根據稅務機關要求提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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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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靈活就業(yè)人員最早的勞動檔案出生年月的證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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繳費人已退休,而且勞動檔案出生年月與身份證顯示出生日期不一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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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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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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靈活就業(yè)人員繳費人死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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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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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費賬戶存折(或借記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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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費賬戶與原繳費賬戶不一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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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證單書】
【辦理地點】
可通過辦稅服務廳(場所)辦理。辦稅服務廳地址可查看廣東省辦稅地圖。
【辦理時間】
60個工作日
【聯系電話】
12366
【收費標準】
不收費
【辦理機構】
主管稅務機關
【辦理流程】
【納稅人注意事項】
1.繳費人對報送材料的真實性和合法性承擔責任。
2.文書表單可在省稅務機關門戶網站查詢下載或到辦稅服務廳領取。
3.繳費人提交的各項證明資料為復印件均須注明“與原件一致”,并簽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