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電子稅務局存款賬戶賬號報告操作流程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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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事生產(chǎn)、經(jīng)營的納稅人應當自開立基本存款賬戶或者其他存款賬戶之日起15日內(nèi),向主管稅務機關書面報告其全部賬號;發(fā)生變化的,應當自發(fā)生變化之日起15日內(nèi),向主管稅務機關書面報告。

操作方式:

第一步:登陸北京市電子稅務局,在我要辦稅中選擇綜合信息報告,點擊進入;

在我要辦稅中選擇綜合信息報告

第二步:在制度信息報告中選擇存款賬戶賬號報告,點擊進入;

在制度信息報告中選擇存款賬戶賬號報告

第三步:在操作中點擊增加按鈕,增加一行;刪除按鈕,刪除新增加的信息或已存在的信息;基本存款賬戶有且只能有一個;點擊保存,暫存填寫報表信息;點擊重置,將報表還原到初始狀態(tài);

在操作中點擊增加按鈕

第四步:填寫完信息之后,點擊附送資料,選擇必報的附件,上傳附件;

點擊附送資料

第五步:點擊選擇文件,可以選擇本地選擇和手機上傳兩種方式上傳附件。本地選擇是在本機上上傳附件,手機上傳是手機掃描二維碼上傳附件;

點擊選擇文件

第六步:點擊下一步,查看受理系統(tǒng)回執(zhí)單。

查看受理系統(tǒng)回執(zhí)單

北京市電子稅務局登錄入口

北京市電子稅務局登錄入口

北京市電子稅務局正常提供“我要辦稅”“我要查詢”“互動中心”“公眾服務”等業(yè)務辦理功能,常用涉稅業(yè)務均可通過電子稅務局辦理。在業(yè)務辦理過程中,我們還為您提供了套餐式的辦理方式,包括“新辦納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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