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yè)務概述:根據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負有扣繳稅款義務的單位和個人,應當向稅務機關報告基礎信息,具體指以下情形:
1.履行個人所得稅代扣代繳義務的扣繳義務人,應當自扣繳義務發(fā)生之日起30日內,向機構所在地稅務機關報告。
2.扣繳義務人與非居民企業(yè)首次簽訂與其取得來源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和利息、租金、特許權使用費所得、轉讓財產所得以及其他所得有關的業(yè)務合同或協(xié)議的,應當自合同簽訂之日起30日內,向稅務機關報告。
3.境外機構和個人向非居民發(fā)包工程作業(yè)或勞務項目,被稅務機關指定為扣繳義務人的,應按照規(guī)定向稅務機關報告。
4.負有扣繳義務的非境內注冊居民企業(yè),應當自扣繳義務發(fā)生之日起30日內向主管稅務機關報告。
5.非居民納稅人在中國境內發(fā)生應稅行為的,扣繳義務人應當向主管稅務機關報告。
操作步驟:
第一步:填寫申請表
按實際情況填寫申請表。申請表填寫完成后點擊【下一步】進入下一個環(huán)節(jié)。
第二步:上傳附報資料
按要求上傳附報資料。上傳完成后,點擊【下一步】按鈕。
第三步:預覽提交
再次確認申請表信息及附報資料,確認無誤后,點擊【提交】按鈕提交申請。
第四步:完成
申請?zhí)峤怀晒?,請等待稅務機關審核處理。
點擊【查看申請表】按鈕可以查看本次申請的詳細信息。
點擊【下載】按鈕下載《稅務事項通知書》(受理通知)。
使用幫助:
1、點擊此處前往新疆電子稅務局辦理本業(yè)務。
2、如何下載本操作手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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