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區(qū): | 嘉蔭縣 |
分類: | 政府機構 > 人民政府 |
網址: | 進入網上辦事大廳 |
工作時間: | 上班時間為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
電話: | 0458-2621171 |
地址: | 嘉蔭縣恐龍大道西1號(嘉蔭縣人民政府三樓)。 |
一、機構職能
(一)負責縣政府、縣政府黨組會議和縣政府領導同志重要活動的組織安排,協(xié)助縣政府領導同志組織實施會議決定事項。
(二)負責或參與黨和國家領導人、國家機關各部門、省政府領導、省直各部門、市政府領導、外省市領導以及重要外賓來我縣政務活動組織安排。
(三)協(xié)助縣政府領導同志組織起草或審核以縣政府、縣政府辦公室名義發(fā)布的公文,指導全縣行政機關公文處理工作。
(四)審核縣政府各部門和各鄉(xiāng)鎮(zhèn)政府請示、報告縣政府的事項,提出辦理意見,報縣政府領導同志審批,辦理省、市政府和省、市直各部門的來文來電。
(五)根據縣政府領導同志的指示,對縣政府的重要工作部署組織開展調查研究和綜合協(xié)調。
(六)負責組織協(xié)調、指導督促縣政府系統(tǒng)承辦的市和縣人大代表建議、政協(xié)提案辦理工作。
(七)負責縣政府政務值班工作,及時報告重要情況,傳達和督促落實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及縣委、縣政府領導同志的指示。
(八)負責全縣政務信息搜集、整理、報送工作,指導政府系統(tǒng)信息工作,負責政府門戶網站建設和維護。
(九)負責推進、指導、協(xié)調、監(jiān)督全縣政府信息與政務公開工作,組織協(xié)調縣政府系統(tǒng)政務輿情應對工作。
(十)負責對縣政府安排的重點工作進行督辦檢查。
(十一)負責貫徹執(zhí)行國家有關口岸工作的方針、政策及法律法規(guī),并根據嘉蔭口岸的具體情況制定落實舉措;協(xié)調口岸各聯(lián)檢部門及相關部門貫徹落實縣委、縣政府有關口岸工作的決策。
(十二)按規(guī)定要求,承擔所屬單位業(yè)務工作的指導、協(xié)調和監(jiān)督職責。
(十三)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內設機構
(1)綜合股 電話:0458-2621171
(2)秘書股 電話:0458-2624345
(3)文電股 電話:0458-2623516
(4)督辦檢查室 電話:0458-2621171
(5)政務接待辦公室 電話:0458-2678111
(6)口岸管理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