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市場監(jiān)督管理總局認證機構行政審批系統(tǒng)
設立認證機構申請流程 一、申請條件 (一)申請人條件 1.取得法人資格 2.有固定的場所和必要的設施...
服務信息
地區(qū): 北京 > 海淀區(qū)
分類: 辦事大廳 > 企業(yè)辦事
所屬行業(yè): 工商
辦理流程
   為公開、公正、準確開展認證機構審批工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認證認可條例》和《認證機構管理辦法》的相關要求,在此將已受理的認證機構申請審批的相關信息向社會公示,歡迎社會各界對公示的信息進行監(jiān)督并舉報不實或不符合審批條件的情況??赏ㄟ^傳真或電子郵件舉報:010-82260033 / application@cnca.gov.cn
        提示:
        1.請對照國家認監(jiān)委網(wǎng)站的行政審批欄目公布的相關審批事項的審批條件和申請材料要求等,監(jiān)督公示的信息是否有不實或不符合審批條件的情況。
        2.提倡實名舉報,舉報人應填寫聯(lián)系電話和聯(lián)系地址。任何實名舉報都將納入審批工作程序作為相關審批事項的審查內(nèi)容。
基本信息

設立認證機構申請流程

一、申請條件

(一)申請人條件

1.取得法人資格

2.有固定的場所和必要的設施;

3.有符合認證認可要求的管理制度;

4.注冊資本不得少于人民幣300萬元;

5.有10名以上相應領域的專職認證人員;

6. 從事產(chǎn)品認證活動的認證機構,還應當具備與從事相關產(chǎn)品認證活動相適應的檢測、檢查等技術能力。

7. 外商投資企業(yè)取得認證機構資質(zhì),還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1)外方投資者取得其所在國家或者地區(qū)認可機構的認可;

2)外方投資者具有3年以上從事認證活動的業(yè)務經(jīng)歷。

(二)不滿足(一)中所列條件之一的不予批準。

二、申請材料

設立認證機構申請材料要求見“認證機構審批申請材料目錄”欄目。

三、申請接收

申請人可通過認證機構行政審批系統(tǒng)(http://rzjg.cnca.cn)提交材料。

四、審批程序

設立認證機構的審批程序分為受理、公示、專家評審(需要時)、審查、審批。

五、審批結果

自受理之日起至45個工作日內(nèi),可通過認證機構行政審批系統(tǒng)查詢審批狀態(tài)和結果也可登錄http://www.cnca.gov.cn/-網(wǎng)上辦事大廳-認證機構審批公示欄目查詢審批結果。

六、審批依據(jù)

1.《中華人民共和國認證認可條例》

第九條 取得認證機構資質(zhì),應當經(jīng)國務院認證認可監(jiān)督管理部門批準,并在批準范圍內(nèi)從事認證活動。未經(jīng)批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從事認證活動。

2.《認證機構管理辦法》(總局令第193號令)

管理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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