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貫徹執(zhí)行國家科學技術獎勵政策和法規(guī),承擔國家科技獎勵工作。 2.研究國家科技獎勵、科技成果管理與科技保密工作的狀況、趨勢和重大問題,為科技部宏觀決策提出建議和對策;研究起草國家科技獎勵、科技成果管理、科技保密的政策與法規(guī)。 3.負責省部級科技獎勵備案,對地方、部門系統(tǒng)的科技獎勵工作進行業(yè)務指導 。 4.負責社會力量設獎登記與管理。 5.負責科技成果登記、評價、鑒定等的組織管理工作。 6.承擔國家科技保密管理的具體工作。 7.負責國家科技獎勵及相關工作的信息化建設。 8.開展國家科技獎勵及相關工作的宣傳、國際合作與交流工作。
9.承擔有關司局委托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