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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共長垣縣委辦公室 長垣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fā)<長垣縣審計局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guī)定>的通知》(長辦文〔2019〕24號)精神,設立長垣縣審計局為縣政府工作部門。主要職責:
(一)主管全縣審計工作。負責對黨和國家、上級黨委政府和縣委、縣政府有關重大政策措施貫徹落實情況進行跟蹤審計,對全縣財政收支和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屬于審計監(jiān)督范圍的財務收支的真實、合法和效益進行審計監(jiān)督,對公共資金、國有資產、國有資源和領導干部履行經濟責任情況進行審計監(jiān)督,對領導干部實行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及任中審計。對審計、專項審計調查的結果承擔責任,并負有督促被審計單位整改的責任。
(二)貫徹落實審計制度并監(jiān)督執(zhí)行,擬訂并組織實施審計工作發(fā)展規(guī)劃和專業(yè)領域審計工作規(guī)劃,擬訂并組織實施年度審計計劃。對直接審計、調查和核查的事項依法進行審計評價,作出審計決定或提出審計建議。
(三)向中共長垣縣委審計委員會提交年度縣級預算執(zhí)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審計報告、審計查出問題整改情況報告和年度審計項目計劃等審計重大事項。向縣政府提交年度縣級預算執(zhí)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結果報告和審計查出問題整改情況報告。受縣政府委托向縣人大常委會提交縣級預算執(zhí)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審計工作報告、審計查出問題整改情況報告。向中共長垣縣委審計委員會和縣政府報告其他事項的審計和專項審計調查情況及結果。依法向社會公布審計結果。向縣委、縣政府有關部門和各鄉(xiāng)鎮(zhèn)(街道)通報審計情況和審計結果。
(四)直接審計下列事項,出具審計報告,在法定職權范圍內作出審計決定或向有關主管機關提出有關處理處罰建議:
1.黨和國家、上級黨委政府和縣委、縣政府有關重大政策措施貫徹落實情況。
2.縣級預算執(zhí)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縣委和縣政府各部門(含直屬單位)預算執(zhí)行情況、決算和其他財政收支。
3.各鄉(xiāng)鎮(zhèn)(街道)預算執(zhí)行情況、決算和其他財政收支,縣級財政轉移支付資金。
4.使用縣級財政資金的事業(yè)單位和社會團體的財務收支。
5.縣級投資和以縣級投資為主的建設項目的預算執(zhí)行情況和決算,縣級重大公共工程項目的資金管理使用和建設運營情況。
6.自然資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態(tài)保護與修復情況。
7.縣屬國有企業(yè)、縣政府規(guī)定的縣屬國有資本占控股或主導地位的企業(yè)境內外資產、負債和損益,縣委、縣政府駐外非經營性機構的財務收支。
8.縣政府部門、各鄉(xiāng)鎮(zhèn)(街道)管理和其他單位受縣政府及其部門委托管理的社會保障基金、社會捐贈資金及其他有關基金、資金的財務收支。
9.國際組織和外國政府援助、貸款項目。
10.法律、行政法規(guī)和地方性法規(guī)規(guī)定應由縣級審計機構審計的其他事項。
(五)按規(guī)定對縣管領導干部及依法屬于縣審計局審計監(jiān)督對象的其他單位主要負責人實施經濟責任審計和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及任中審計。
(六)負責實施對財經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政策和宏觀調控措施執(zhí)行情況、財政預算管理及國有資產管理使用等與縣級財政收支有關的特定事項進行專項審計調查。
(七)依法檢查審計決定執(zhí)行情況,督促整改審計查出的問題。依法辦理被審計單位對審計決定提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的有關事項。協(xié)助配合有關部門查處相關重大案件。
(八)指導和監(jiān)督內部審計工作,核查社會審計機構對依法屬于審計監(jiān)督對象的單位出具的相關審計報告。
(九)指導推廣信息技術在審計領域應用的相關工作。
(十)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一)執(zhí)行省審計廳授權的相應審計任務,承辦市政府交辦的相應審計事項。
咨詢電話:0373—8881900
辦公地址:長垣市宏力大道南段行政南區(qū)2號樓
官方網址:點擊進入網上辦事大廳
工作時間:工作日上午8:30-12:00 工作日下午14:00-17:30(夏季)13:30-17:00(冬季)
咨詢電話:(0373)8889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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