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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3036《增值稅納稅人放棄免稅權聲明表》
增值稅納稅人放棄免稅權聲明表
納稅人識別號:
納稅人名稱:
原已享受 優(yōu)惠項目 |
項目 |
減免金額 |
減免稅額 |
所屬時期起 |
所屬時期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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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放棄免稅權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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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放棄免稅權聲明 |
本納稅人自愿申請放棄增值稅免稅權。本人已了解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增值稅納稅人放棄免稅權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07]127號)、《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fā)布<出口貨物勞務增值稅和消費稅管理辦法>的公告》(2012年第24號)等等文件關于放棄增值稅免稅權的有關規(guī)定。
法人代表(簽字): 納稅人(公章) 經辦人: 填寫日期: 年 月 日 |
【表單說明】
重要提示: 根據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財稅[2007]127號等文件規(guī)定:納稅人一經放棄免稅權,其生產銷售的全部增值稅應稅貨物或勞務均應按照適用稅率征稅,不得選擇某一免稅項目放棄免稅權,也不得根據不同的銷售對象選擇部分貨物或勞務放棄免稅權。納稅人自稅務機關受理納稅人放棄免稅權聲明的次月起36個月內不得申請免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