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2023年高考錄取照顧政策有哪些?

四川省2023年高考錄取照顧政策有哪些?

  1. 我是老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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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2023-05-29
  4. 移民留學
請問,四川省2023年高考錄取照顧政策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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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錄取照顧政策

    1.退出部隊現(xiàn)役的考生、殘疾人民警察參加全國統(tǒng)考錄取并達到有關高校投檔要求的,在與其他考生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錄取。公安英模和因公犧牲、一級至四級因公傷殘公安民警子女,因見義勇為死亡或致殘人員子女,經共青團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聯(lián)合激勵系統(tǒng)認定獲得5A級青年志愿者的考生,達到有關高校投檔要求的,在與其他考生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錄取。

    平時榮獲二等功或者戰(zhàn)時榮獲三等功以上獎勵軍人的子女,一至四級殘疾軍人的子女,因公犧牲軍人的子女,駐邊疆國境的縣(市)、沙漠區(qū)、國家確定的三類以上艱苦邊遠地區(qū)和西藏自治區(qū)、解放軍總部劃定的二類以上島嶼工作累計滿20年軍人的子女,在國家確定的四類以上艱苦邊遠地區(qū)或者解放軍總部劃定的特類島嶼工作累計滿10年軍人的子女,在飛、停飛不滿1年或達到飛行最高年限空勤軍人的子女,從事艦艇工作滿20年軍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崗位工作累計滿15年軍人的子女,參加全國統(tǒng)考錄取并達到有關高校投檔要求的,應予優(yōu)先錄取。

    現(xiàn)役軍人子女報考軍隊、武警院校的,達到有關高等學校投檔線的,應予優(yōu)先錄取。

    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烈士、因公犧牲消防救援人員、一級至四級因公傷殘消防救援人員、平時榮獲二等功以上或者戰(zhàn)時榮獲三等功以上獎勵的英雄模范(含轉制前獲得的相應獎勵)、在職消防救援人員的子女和從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退出的(不含辭職、辭退)消防員報考普通高等學校的,參照軍人及軍人子女相關考生照顧政策執(zhí)行。上述人員因公犧牲、殘疾,榮獲二等功或者戰(zhàn)時三等功以上獎勵時,應為在職消防救援人員。因參加重大應急救援行動記功的,享受戰(zhàn)時記功同等待遇,由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總隊級(含)以上單位政治部確認。

    司法行政機關人民警察烈士、英模、因公犧牲和一級至四級因公傷殘人民警察的子女報考普通高等學校的,參照公安機關人民警察相關考生照顧政策執(zhí)行。上述人員因公犧牲、傷殘或被授予榮譽稱號時,應為司法行政機關在職人民警察。

    2.自主就業(yè)的退役士兵加10分;在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戰(zhàn)區(qū)(原大軍區(qū))(含)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退役軍人加20分。

    3.歸僑、歸僑子女、華僑子女、臺灣省籍(含臺灣戶籍)考生加10分。

    4.烈士子女加20分。

    符合以上第2-4條規(guī)定的考生,加分后達到學校調檔分數(shù)線的,向學校投檔,供學校審錄。

    5.下列考生,加分后達到學校調檔分數(shù)線的,向學校投檔,由學校決定錄取與否和錄取的專業(yè)。

    (1)甘孜州、阿壩州、涼山州,峨邊縣、馬邊縣、米易縣、鹽邊縣、石棉縣、北川縣、平武縣、漢源縣、寶興縣、興文縣、宣漢縣、敘永縣、古藺縣、筠連縣、珙縣、屏山縣、滎經縣,仁和區(qū)、金口河區(qū)(三州十七縣兩區(qū))的少數(shù)民族考生,報考本科第一批錄取高校(含本科提前批執(zhí)行本科第一批錄取控制分數(shù)線的本科高校,以下簡稱本一批高校)加25分,其他高校加50分;其漢族考生,報考本一批高校加10分,其他高校加25分。

    (2)攀枝花市東區(qū)、西區(qū)的少數(shù)民族考生,報考本一批高校加10分,其他高校加25分;其漢族考生,報考本一批高校加5分,其他高校加10分。

    根據(jù)國家有關文件精神,上述少數(shù)民族加分政策中加分分值超出20分的項目,原則上只適用于省內高校在川招生。省外高校在川招生時,若學校認可我省上述少數(shù)民族加分政策,則按我省政策加分投檔,由學校根據(jù)其錄取規(guī)則決定是否錄取;若學校明確認可的加分分值上限為20分,則投檔時按學校要求執(zhí)行。

    符合多項照顧條件的考生只能享受其中分值最高的一項,不累加。所有高考加分項目及分值均不用于高校不安排分省招生計劃的藝術類專業(yè)、高水平藝術團、高水平運動隊、高校專項計劃等招生項目。

    6.對于獲得由教育部主辦或聯(lián)辦的全國職業(yè)院校技能大賽三等獎及以上獎項或由省級教育主管部門主辦或聯(lián)辦的省級職業(yè)院校技能大賽一等獎的中等職業(yè)學校應屆畢業(yè)生,和具有高級工或技師資格(或相當職業(yè)資格)、獲得縣級勞動模范先進個人稱號的在職在崗中等職業(yè)學校畢業(yè)生,經省級教育主管部門核實資格、高職學院考核公示,并在省教育考試院官方網(wǎng)站公示后,可由有關高職學院免試錄取。符合條件的考生應參加高考報名,并在5月27日前向有關高職學院提出書面申請。

    在校期間參加全國職業(yè)院校技能大賽獲得一、二、三等獎和全省職業(yè)院校技能大賽獲得一等獎的高職畢業(yè)生,畢業(yè)時可分別向相關的本科高校提出申請,由學校組織考核,經省教育主管部門核實資格、高校考核公示,并在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公示后,認定合格者錄入相關專業(yè),不再參加高考。

    根據(jù)《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有關高校保送錄取世界技能大賽獲獎選手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20〕3號)、《四川省教育廳轉發(fā)〈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有關高校保送錄取世界技能大賽獲獎選手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規(guī)定,凡在世界技能組織主辦的“世界技能大賽(World Skills Competition)”中獲獎的中國國家代表隊選手且符合條件者,具備保送至高校深造的資格,即符合我省高考報名條件的中職畢業(yè)生可保送至有關高校相應的高職或本科專業(yè),符合我省專升本報名條件的高職畢業(yè)生可保送至有關高校相應的本科專業(yè)。

    符合以上第1至第6條規(guī)定條件的所有擬享受錄取照顧政策的考生都須自行進行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