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蘆島市港口經營許可

葫蘆島市港口經營許可

  1. 李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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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2020-12-25
  4. 其他
葫蘆島市港口經營許可證在哪里辦理?咨詢電話是多少?
其他回答
  • 95商服網 發(fā)布于
    葫蘆島市港口經營許可由葫蘆島市交通運輸局負責審批辦理,具體聯(lián)系信息如下:

    辦理查詢咨詢電話:0429-3228016,網上查詢:葫蘆島政務服務網http://zwfw.hld.gov.cn/,
    窗口咨詢地址:葫蘆島市龍港區(qū)錦葫路54號市行政服務中心一樓經濟類綜合窗口

    辦理地點:葫蘆島市龍港區(qū)錦葫路54號市行政服務中心一樓經濟類綜合窗口

    工作時間:上午08:30-11:30,下午13:30-16:30(節(jié)假日除外)

    咨詢電話:0429-3228016,0429-2193107,網上咨詢地址:葫蘆島政務服務網http://zwfw.hld.gov.cn/,收信及窗口咨詢地址:葫蘆島市龍港區(qū)錦葫路54號行政服務中心一樓經濟類綜合窗口

    監(jiān)督投訴舉報電話:0429-12328,0429-2193099,監(jiān)督投訴舉報郵箱:hldzwfw@163.com,監(jiān)督投訴舉報網址:葫蘆島政務服務網http://zwfw.hld.gov.cn/

    申請條件:
    《港口經營管理規(guī)定》(2019年11月28日修正) 第七條 從事港口經營(港口拖輪經營除外),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固定的經營場所;   
    (二)有與經營范圍、規(guī)模相適應的港口設施、設備,其中:   
    1.碼頭、客運站、庫場、儲罐、污水處理設施等固定設施應當符合港口總體規(guī)劃和法律、法規(guī)及有關技術標準的要求;   
    2.為旅客提供上、下船服務的,應當具備至少能遮蔽風、雨、雪的候船和上、下船設施,并按相關規(guī)定配備無障礙設施;   
    3.為船舶提供碼頭、過駁錨地、浮筒等設施的,應當有相應的船舶污染物、廢棄物接收能力和相應污染應急處理能力,包括必要的設施、設備和器材;   
    (三)有與經營規(guī)模、范圍相適應的專業(yè)技術人員、管理人員;   
    (四)有健全的經營管理制度和安全管理制度以及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應急預案經專家審查通過;依法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者配備專職安全管理人員。
    參考資料:http://smohamad.com/shop/1159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