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購置稅退稅申請表》填寫說明及示范文本

《車輛購置稅退稅申請表》填寫說明及示范文本

66512018-08-19 10:26  中國政務服務網

車輛購置稅退稅申請表

填表日期: ××××××

納稅人名稱: 某某公司(簽章) 金額單位:元

證件名稱

《組織機構代碼證》或《稅務登記證(統(tǒng)一社會信用代碼)

證件號碼

《組織機構代碼證》或《稅務登記證(統(tǒng)一社會信用代碼) 號碼

開戶銀行

接收國庫退稅稅款的開戶銀行

賬號

接收國庫退稅稅款的開戶銀行賬號

聯(lián)系電話

××××

地址

××××

郵政編碼

××××

車輛基本情況

廠牌型號

××××

發(fā)動機號碼

××××

購置日期

××年××月××

車輛識別代號

(車架號碼)

××××

完稅憑證號碼

主管稅務機關開具的車輛購置稅繳稅憑證號碼

交回車輛購置稅

完稅證明號碼

申請退稅時交回的完稅證明號碼

已繳納車輛

購置稅稅款

××××

未交回車輛購置稅完稅證明號碼

××××

退稅原因

□A、車輛退回生產企業(yè)或者經銷商的:填寫申請退稅額時,按已繳納稅款每滿1年扣減10%計算退稅額;未滿1年的,按已繳納稅款全額退稅。

□B、符合免稅條件的設有固定裝置的非運輸車輛但已征稅的:按已繳納稅款全額填寫申請退稅額。

C、其他依據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應予退稅的情形。

□C1:計稅價格錯誤:按照新的申報計稅價格重新計算計稅價格。

□C2:稅率選擇錯誤:重新按照5%或7.5%稅率計算計稅價格。

□C3:車輛型號或配置選擇錯誤:按照新的車輛型號或配置重新計算計稅價格。

□C4:異重復繳稅退稅:全額退稅。

□C5:誤收退稅:按照誤收稅款金額申請退稅。

申請退稅額

××××

審批退稅額

××××

對于原完稅證明未交回的,如果納稅人違反規(guī)定將該完稅證明用于辦理車輛登記注冊或變更手續(xù),主管稅務機關將根據稅收征管法的有關規(guī)定追繳稅款、滯納金,并進行處罰。

以下由稅務機關填寫

經辦人:

負責人:

主管稅務機關(章):

【填表說明】

1.本表由車輛購置稅納稅人在申請退稅時填寫。此表也可由車輛購置稅征收管理系統(tǒng)打印,由納稅人簽章確認。

2.“納稅人名稱”欄,填寫納稅人名稱。

3.“證件名稱”欄,單位納稅人填寫《組織機構代碼證》或《稅務登記證》;個人納稅人填寫《居民身份證》或其他身份證明名稱。

4.“證件號碼”欄,填寫《組織機構代碼證》或《稅務登記證》、《居民身份證》或其他身份證件的號碼。

5.“開戶銀行”、“賬號”欄,填寫納稅人用來接收國庫退稅稅款的開戶銀行及賬號。

6.“購置日期”欄,填寫機動車銷售統(tǒng)一發(fā)票(或有效憑證)上注明的開票日期。

7.“廠牌型號”、“發(fā)動機號碼”、“車輛識別代號(車架號碼)”欄,分別填寫車輛整車出廠合格證或《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貨物進口證明書》或《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監(jiān)管車輛進(出)境領(銷)牌照通知書》或《沒收走私汽車、摩托車證明書》中注明的車輛品牌和車輛型號、發(fā)動機號碼、車輛識別代號(VIN,車架號碼)。

8.“完稅憑證號碼”欄,填寫主管稅務機關開具的車輛購置稅繳稅憑證號碼。

9.“交回車輛購置稅完稅證明號碼”欄,填寫納稅人申請退稅時交回的完稅證明號碼。

10.“未交回車輛購置稅完稅證明號碼”欄,填寫未交回完稅證明號碼。

11.“已繳納車輛購置稅稅款”欄,填寫主管稅務機關開具的車輛購置稅繳稅憑證上注明的繳稅金額。

12.“申請退稅額”欄,填寫納稅人向稅務機關申請的退稅金額。

13.“審批退稅額”欄,填寫經稅務機關審批的退稅金額。

14.“退稅原因”欄,按下列項目選擇字母填寫:

A、車輛退回生產企業(yè)或者經銷商的;

B、符合免稅條件的設有固定裝置的非運輸車輛但已征稅的;

C、其他依據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應予退稅的情形

C1:計稅價格錯誤;

C2:稅率選擇錯誤;

C3:車輛型號或配置選擇錯誤;

C4:異地重復繳稅退稅;

C5:誤收退稅。

15.本表(一車一表)一式三份,一份由納稅人留存;一份由國庫留存;一份由主管稅務機關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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