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立旅行社的條件及申報:
(一) 設立旅行社應具備下列條件:
1 有規(guī)定的經營場所
2 有必要的營業(yè)設施; 設立國際旅行社要求 : (1)應具有足夠的營業(yè)用房和傳真機 直線電話 電子計算機等辦公設備(2)具有持國家旅游局頒發(fā)的<旅行社經理任職資格證書>的總經理或副總經理一名 部門經理或業(yè)務主任人員三名 取得會計師以上職稱的專職財會人員 (3)注冊資本不少于150萬元人民幣(4)經營入境旅游業(yè)務者,需要納60萬元人民幣質量保證金(5)經營出境旅游業(yè)務者,需繳納100萬元質量保證金
設立國內旅行社要求:(1)應具有足夠的營業(yè)用房和傳真機 直線電話 電子計算機等辦公設備 (2)具有持國家旅游局頒發(fā)<旅行社經理任職資格證書>總經理或副總經理一名 部門經理或業(yè)務主管一名 取得助理會計師以上職稱的專職財會人員(3)注冊資本不 小于30萬元人民幣 (4)需繳納10萬元人民幣質量保證金
3 有經培訓并持有省 自治區(qū) 直轄市以上人民政府旅游行政管理部門頒發(fā)的資格證書的經營人員
4有符合<條例>規(guī)定的注冊資本和質量保證金
(二) 設立旅行社提交的文件及申報審批
設立旅行社應提交的文件
1 申請書 2 設立旅行社可行性研究報告 3旅行社章程 4 旅行社經理 副經理履歷表和<旅行社經理任職資格證書> 5 開戶銀行出具的<資金信用證明> 注冊會計師及會計師事務所或審計事務所出具的<驗資報告> 6經營場所證明 7經營設備情況證明
2 旅行社的申報及審批
(1)設立旅行社申報審批程序
(2)審批旅行社的條件
(3)審批期限
(4)工商登記
注:
1、申請人取得旅行社業(yè)務經營許可證正本后,在旅游行政管理部門指定銀行中選擇一家銀行簽訂質量保證金存款協議書,開設保證金專用賬戶并交存20萬元旅行社質量保證金。
2、申請人應在交存旅行社質量保證金后7個工作日內,持交存銀行旅行社質量保證金的有效憑證(存單)原件及復印件、存款協議書原件及復印件、企業(yè)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原件、復印件、旅行社責任險保單正本原件及復印件、《旅行社業(yè)務經營許可證》到我委行政許可處備案,并可以申請領取《旅行社業(yè)務經營許可證》副本。
3、旅行社取得經營許可滿兩年,且未因侵害旅游者合法權益受到行政機關罰款以上處罰的,可以申請經營出境旅游業(yè)務.120萬保證金。
4、 國內旅行社經營范圍:“國內旅游業(yè)務、入境旅游業(yè)務”。
審批機構:XXX市旅游局
審批周期:25個工作日
年檢:需要年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