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主管的高等學校及其他高等教育機構(gòu)章程核準
1. 地方政府主管的高等學校及其他高等教育機構(gòu)章程核準
地方政府舉辦的高等學校的章程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核準。
1.1 需提供要件
①核準申請書(由學校法人簽發(fā))(資料來源:申請人)
②章程核準稿(資料來源:申請人)
③對章程制定程序和主要內(nèi)容的說明(資料來源:申請人)
1.2 辦理路徑
①窗口辦:遼寧省政務服務中心3 樓16 號窗口
②網(wǎng)上辦:遼寧政務服務網(wǎng)https://center.lnzwfw.gov.cn/api/web/matter/getContent?id=4d4c26fd-36c5-4c09-94a7-3a08cf206ccc
1.3 辦理時限:10 個工作日(評議、踏勘在30 個工作日內(nèi)完成,不包含在承諾時限內(nèi))
1.4 溫馨提示:為避免因材料不規(guī)范或缺失造成往返奔波,建議您優(yōu)先選擇“網(wǎng)上辦”方式。確需到窗口辦理,可提前撥打咨詢電話024-83988612。投訴電話:024-1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