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很多人和百家落戶反饋,說自己的一些分數沒有加上。這是為什么呢?可能官網最新的緊急通知會告訴你答案。
居住證積分專欄在16日當天發(fā)布了一份《緊急提示》解釋相關項目未能加上分數的原因,集中在“緊缺工種”和“社?!眱煞矫妗_@也反饋出一個問題:此次申請者積分項目沒加上分的點比較集中。
一、緊缺工種加分
緊缺工種加分需要同時滿足三個條件,官網的通知中曾再三強調過這點。此次居住證積分服務中心再次將相關條件一一列出,申請者勿存僥幸,務必按照政策規(guī)定提供相關材料。
二、社保
1)2017年第一期積分落戶的社保積分計算的截止日期為2016年12月31日,第二期積分落戶的社保積分計算的截止日期為2017年6月30日。也就是說積分落戶申請期間的社保不計入積分,這也保證了當期申請人無論早申報(比如1月份)還是晚申報(比如4月份),其社保積分都相同,免得產生不公及申報尾期扎堆申報。
2)以公司名義繳納的社保才可以積分,個人繳費窗口繳納社會保險費不予計分,且相關年限也不予計算積分,比如先是個人繳納社保4年,公司繳納五險4年,則不滿足“累計工作6年及以上”加10分的要求。
3)本次《緊急提示》只提及“積分申請人補繳的社會保險費不計算積分”。但之前《天津市居住證積分管理實施細則》第二十條規(guī)定:積分申請人補繳社會保險費的,不計算積分;但是申請人年齡不超過35周歲,并且具有本科以上學歷或者中級以上職稱、技師以上職業(yè)技能等級的除外。暫時不明此項提示的與原條款何者為準。
最后要提醒大家:今天是天津2017年第一期積分落戶查閱積分分數的最后一天,還沒查詢分數的申請者,請務必抓緊時間查詢分數。如果對分數有異議,您可攜帶身份證和加蓋單位公章的《天津市居住證積分復核申請表》向相關部門提交復核申請,逾期不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