潛江市道路貨運經營許可證辦理流程及咨詢電話

潛江市道路貨運經營許可證辦理流程及咨詢電話

13552021-05-12 20:58  95商服網(wǎng)

基本信息

事項名稱

道路貨運經營許可

受理機構

潛江市交通運輸局

法定辦結時限

20個工作日 查看時限說明

承諾辦結時限

10個工作日 查看時限說明

網(wǎng)辦深度

互聯(lián)網(wǎng)辦理結果信息反饋,互聯(lián)網(wǎng)咨詢,互聯(lián)網(wǎng)收件,互聯(lián)網(wǎng)預審,互聯(lián)網(wǎng)受理,互聯(lián)網(wǎng)辦理,互聯(lián)網(wǎng)電子證照反饋


審批結果信息

審批結果

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
查看樣本

審批結果類型

證照

審批不通過結果

不予交通行政許可決定書
查看樣本


辦理信息

通辦范圍

全市

是否就近辦理

辦理形式

窗口辦理,快遞申請,網(wǎng)上辦理

是否網(wǎng)辦

辦理地址

http://zwfw.hubei.gov.cn

是否支持網(wǎng)上預約辦理

支持


其他信息

物流地址

寄件:按申請人指定的地址和聯(lián)系方式寄送;收件:潛江市章華南路28號政務服務大廳三樓交通窗口,聯(lián)系人:柳梅梅,聯(lián)系電話:0728-6955965

窗口辦理

辦事大廳名稱

潛江市政務服務大廳

辦理時間

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節(jié)假日除外)

辦理地點

潛江市章華南路28號潛江市政務服務大廳三樓市交通運輸局窗口

受理機構

潛江市章華南路28號政務服務大廳三樓交通窗口

辦公電話

0728-6955965

交通指引

公交:公交:可乘坐102、106、110213路公交車到農業(yè)發(fā)展銀行站(原工商局站)下車向南行50米或至河道管理局站過馬路即到
地鐵:

 受理條件

服務對象

企業(yè)法人,事業(yè)法人,社會組織法人,自然人,其他組織

申請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第二十一條 申請從事貨運經營的,應當具備下列條件:*有與其經營業(yè)務相適應并經檢測合格的車輛;*有符合本條例第二十二條規(guī)定條件的駕駛人員;*有健全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第二十二條 從事貨運經營的駕駛人員,應當符合下列條件:*取得相應的機動車駕駛證;*年齡不超過60周歲;*經設區(qū)的市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對有關貨運法律法規(guī)、機動車維修和貨物裝載保管基本知識考試合格?!吨腥A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第二十一條 申請從事貨運經營的,應當具備下列條件:*有與其經營業(yè)務相適應并經檢測合格的車輛;*有符合本條例第二十二條規(guī)定條件的駕駛人員;*有健全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第二十二條 從事貨運經營的駕駛人員,應當符合下列條件:*取得相應的機動車駕駛證;*年齡不超過60周歲;*經設區(qū)的市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對有關貨運法律法規(guī)、機動車維修和貨物裝載保管基本知識考試合格。

辦理流程

 

1、受理       辦理人呂昭華時限2工作日

審查標準

實施機關收到交通行政許可申請材料后,應當根據(jù)下列情況分別作出處理: (一)申請事項依法不需要取得交通行政許可的,應當即時告知申請人不受理; (二)申請事項依法不屬于本實施機關職權范圍的,應當即時作出不予受理的決定,并向申請人出具《交通行政許可申請不予受理決定書》,同時告知申請人應當向有關行政機關提出申請; (三)申請材料可以當場補全或者更正錯誤的,應當允許申請人當場補全或者更正錯誤; (四)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申請人當場不能補全或者更正的,應當當場或者在5日內向申請人出具《交通行政許可申請補正通知書》,一次性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即為受理;(五)申請事項屬于本實施機關職權范圍,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請人已提交全部補正申請材料的,應當在收到完備的申請材料后受理交通行政許可申請,除當場作出交通行政許可決定的外,應當出具《交通行政許可申請受理通知書》《交通行政許可申請不予受理決定書》、《交通行政許可申請補正通知書》、《交通行政許可申請受理通知書》,應當加蓋實施機關行政許可專用印章,注明日期。展開

辦理結果

對收到的申請材料進行初步審核。經審核,申請材料不齊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申請人補正。對材料符合法定形式要求的予以受理,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


 

2、審核        辦理人徐磊時限2工作日

審查標準

實施實質審查,應當指派2名以上工作人員進行。可以采用以下方式: (一)當面詢問申請人及申請材料內容有關的相關人員; (二)根據(jù)申請人提交的材料之間的內容相互進行印證; (三)根據(jù)行政機關掌握的有關信息與申請材料進行印證; (四)請求其他行政機關協(xié)助審查申請材料的真實性; (五)調取查閱有關材料,核實申請材料的真實性; (六)對有關設備、設施、工具、場地進行實地核查; (七)依法進行檢驗、勘驗、監(jiān)測; (八)聽取利害關系人意見; (九)舉行聽證; (十)召開專家評審會議審查申請材料的真實性。 依照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實施交通行政許可應當通過招標、拍賣等公平競爭的方式作出決定的,從其規(guī)定。 實施機關對交通行政許可申請進行審查時,發(fā)現(xiàn)行政許可事項直接關系他人重大利益的,應當告知利害關系人,向該利害關系人送達《交通行政許可征求意見通知書》及相關材料(不包括涉及申請人商業(yè)秘密的材料)。 利害關系人有權在接到上述通知之日起5日內提出意見,逾期未提出意見的視為放棄上述權利。 實施機關應當將利害關系人的意見及時反饋給申請人,申請人有權進行陳述和申辯。 實施機關作出行政許可決定應當聽取申請人、利害關系人的意見。展開

辦理結果

實施機關受理交通行政許可申請后,應當對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進行審查。 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依照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的規(guī)定,需要對申請材料的實質內容進行核實的,應當審查申請材料反映的情況是否與法定的行政許可條件相一致。


3、審批        辦理人杜冰時限2工作日

審查標準

實施機關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20日內作出交通行政許可決定。20日內不能作出決定的,經實施機關負責人批準,可以延長10日,并應當向申請人送達《延長交通行政許可期限通知書》,將延長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請人。但是,法律、法規(guī)另有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 實施機關作出行政許可決定,依照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的規(guī)定需要聽證、招標、拍賣、檢驗、檢測、檢疫、鑒定和專家評審的,所需時間不計算在本條規(guī)定的期限內。實施機關應當向申請人送達《交通行政許可期限法定除外時間通知書》,將所需時間書面告知申請人。展開

辦理結果

申請人的申請符合法定條件、標準的,實施機關應當依法作出準予行政許可的決定,并出具《交通行政許可決定書》 實施機關依法作出不予行政許可的決定的,應當出具《不予交通行政許可決定書》說明理由,并告知申請人享有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權利。



4、辦結     辦理人張勇時限2工作日

審查標準

實施機關作出準予交通行政許可決定的,應當在作出決定之日起10日內,向申請人頒發(fā)加蓋實施機關印章的下列行政許可證件: (一)交通行政許可批準文件或者證明文件; (二)許可證、執(zhí)照或者其他許可證書; (三)資格證、資質證或者其他合格證書; (四)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規(guī)定的其他行政許可證件。  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規(guī)定實施交通行政許可應當聽證的事項,或者交通行政許可實施機關認為需要聽證的其他涉及公共利益的行政許可事項,實施機關應當在作出交通行政許可決定之前,向社會發(fā)布《交通行政許可聽證公告》展開

辦理結果

實施機關在作出準予或者不予許可決定后,應當在10日內向申請人送達《交通行政許可決定書》或者《不予交通行政許可決定書》?!督煌ㄐ姓S可決定書》、《不予交通行政許可決定書》,應當加蓋實施機關印章,注明日期。



5、送達     辦理人呂昭華時限2工作日

審查標準

可以通過郵寄、申請人自行領取、申請人委托他人領取、公告等方式送達申請人

辦理結果

將證書頒發(fā)申請人;需要郵寄的,將按郵寄地址和聯(lián)系方式送達。


申請材料

1、道路貨物運輸經營申請表 


2、負責人身份證明,經辦人的身份證明和委托書 


3、機動車輛行駛證、車輛技術等級評定結論復印件;擬投入運輸車輛的承諾書,承諾書應當包括車輛數(shù)量、類型、技術性能、投入時間等內容; 


4、聘用或者擬聘用駕駛員的機動車駕駛證、從業(yè)資格證及其復印件; 


5、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文本 


許可收費

 常見問題
1、如何查詢業(yè)務辦理進度與結果?
在湖北省政務服網(wǎng)、鄂匯辦移動端、各政務服務大廳查詢設備等查詢。
2、辦理該項業(yè)務需要哪些材料?
具體需要哪些材料在服務指南中有詳細的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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