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電子稅務局延期繳納稅款申請流程說明

西藏電子稅務局延期繳納稅款申請流程說明

46322020-05-12 23:54  95商服網(wǎng)

延期繳納稅款申請

一、功能概述

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應按照法律、行政法規(guī)或者稅務機關依照法律、行政法規(guī)等規(guī)范性文件所確定的期限,繳納或者解繳稅款和各種規(guī)費(具體是指社保費征收)。納稅人因不可抗力或者當期貨幣資金在扣除應付職工工資、社會保險費后不足繳納稅款的,經(jīng)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批準,可以延期繳納稅款,但最長不得超過三個月。同時,稅務機關應當在收到申請延期繳納稅款報告之日起20日內(nèi)作出批準或者不予批準的決定,不予批準的從繳納稅款期限屆滿之日起加收滯納金。社保費的延期繳納由各地稅務機關進行確定和相關信息維護

二、操作步驟

1.進入方式:

1)登錄西藏電子稅務局-【辦稅中心】-【稅務行政許可】-延期繳納稅款申請】,點擊進入界面。

2)在搜索欄輸入關鍵字,進行模糊查詢。

延期繳納稅款申請

2.審核稅務行政許可頁面內(nèi)容。

審核稅務行政許可頁面內(nèi)容

3.在【延期繳納稅款頁面填寫基本信息。

填寫基本信息

4.錄入完成后進行保存,點擊下一步跳轉至上傳附送資料頁面。

5.上傳附件資料后,進行提交

三、注意事項

相關標簽
相關內(nèi)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