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項名稱 | 依法設立的城鄉(xiāng)污水集中處理、生活垃圾集中處理場所排放相應應稅污染物,不超過國家和地方規(guī)定的排放標準的暫予免征環(huán)境保護稅 | ||||||||
申請條件 | 依法設立的城鄉(xiāng)污水集中處理、生活垃圾集中處理場所排放相應應稅污染物,不超過國家和地方規(guī)定的排放標準的暫予免征環(huán)境保護稅。 | ||||||||
辦理方式 | 通辦范圍 | 結果送達 | |||||||
上門辦理 | 網(wǎng)上辦理 | 移動辦理 | 自助辦稅終端 | 同城通辦 | 省內通辦 | 全國通辦 | 窗口送達 | 網(wǎng)上查詢 | 郵寄送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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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材料 | 資料名稱 | 填報須知 | 必報資料 | 條件報送資料 | 留存?zhèn)洳?/span> | ||||
符合城鄉(xiāng)污水集中處理、生活垃圾集中處理場所排放相應應稅污染物,不超過國家和地方規(guī)定排放標準的的相關資料 | 申報享受、相關資料留存?zhèn)洳?/span>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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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時限 | 納稅人辦理時限 |
申報享受稅收減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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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機關辦理時限 | 即時辦結 | ||||||||
結果名稱 | 無 | 是否收費 | 到現(xiàn)場次數(shù) | 網(wǎng)上辦理深度 | 免填單 | ||||
結果樣本 | 無 | 否 | 0次 | 四級 | 否 | ||||
辦理依據(jù) |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huán)境保護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六十一號) 《財政部 稅務總局生態(tài)環(huán)境部關于明確環(huán)境保護稅應稅污染物適用等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18〕117號)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fā)布<環(huán)境保護稅納稅申報表>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7號) |
注:國家稅務總局安徽省稅務局辦稅指南通用指南包含各類辦稅事項的辦理方式、各級辦稅服務廳導航、工作時間、辦理流程、收費標準,以及其他注意事項,可點擊查看,安徽省辦稅指南通用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