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概述(區(qū)縣級適用)】

1.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應當自領取稅務登記證件之日起 15 日內,將其財務、會計制度 或者財務、會計處理辦法等信息報送稅務機關備案。
2.納稅人使用計算機記賬的,還應在使用前將會計電算化系統(tǒng)的會計核算軟件、使用說明書及有關資料報送主管稅務機關備案。 3.非境內注冊居民企業(yè)應當按照中國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的規(guī)定,編制財務、會計報表,并在領取稅務登記證件之日起 15 日內將企業(yè)的財務、會計制度或者財務 會計、處理辦法及有關資料報送主管稅務機關備案。
4.本業(yè)務也適用于上述備案內容的變更。

【操作流程】

登錄→青海省電子稅務局
登錄青海省電子稅務局
登錄→電子稅務局→我要辦稅→綜合信息報告
綜合信息報告
綜合信息報告→制度信息報告→財務會計制度備案
制度信息報告
財務會計制度及核算軟件備案報告→新增
財務會計制度備案
財務會計制度及核算軟件備案報告→填寫信息
填寫信息

附送必報資料
附送必報資料
保存→下一步→申請→生成回執(zhí)單
申請
生成回執(zhí)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