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項名稱 | 代扣代繳證券交易印花稅申報 | ||||||||
申請條件 | 在上海、深圳證券登記公司集中托管的股票,在辦理法人協(xié)議轉(zhuǎn)讓和個人繼承、贈與等非交易轉(zhuǎn)讓時,其證券交易印花稅統(tǒng)一由上海、深圳證券登記公司按月填報《代扣代繳證券交易印花稅報告表》,向稅務機關辦理代扣代繳證券交易印花稅申報。 | ||||||||
辦理方式 | 通辦范圍 | 結(jié)果送達 | |||||||
上門辦理 | 網(wǎng)上辦理 | 移動辦理 | 自助辦稅終端 | 同城通辦 | 省內(nèi)通辦 | 全國通辦 | 窗口送達 | 網(wǎng)上查詢 | 郵寄送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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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材料 | 資料名稱 | 填報須知 | 必報資料 | 條件報送資料 | 留存?zhèn)洳?/span> | ||||
3.21.8《代扣代繳證券交易印花稅報告表》(表樣).docx2份 | 窗口辦理時,原件查驗后退回,各項資料復印件均須注明“與原件一致”,并逐頁簽章。 免填單的資料直接由納稅人簽章確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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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繳款書(代扣代收專用)》第二聯(lián) | 扣繳義務人在扣繳稅款時已向被扣繳義務人開具稅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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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繳款書(銀行經(jīng)收專用)》第一聯(lián) | 扣繳義務人匯總繳庫開具稅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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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時限 | 納稅人辦理時限 | 扣繳義務人扣繳的A 種股票稅款,以一個交易周為解繳期,自期滿之日起5 日內(nèi)將稅款解繳入庫,于次月1 日起10 日內(nèi)結(jié)清上月代扣的稅款;扣繳的B種股票稅款,以兩個交易周為解繳期,自期滿之日起10 日內(nèi)將稅款解繳入庫,于次月1 日起10 日內(nèi)結(jié)清上月代扣的稅款;扣繳的非交易轉(zhuǎn)讓稅款,以一個月為解繳期,于次月1 日起10 日內(nèi)將稅款解繳入庫。 | |||||||
稅務機關辦理時限 | 即時辦結(jié) | ||||||||
結(jié)果名稱 | 3.21.8《代扣代繳證券交易印花稅報告表》(空表).docx | 是否收費 | 到現(xiàn)場次數(shù) | 網(wǎng)上辦理深度 | 免填單 | ||||
結(jié)果樣本 | 3.21.8《代扣代繳證券交易印花稅報告表》(表樣).docx | 否 | 1次 | 一級 | 否 | ||||
辦理依據(jù) |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49號)第二十五條第二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實施細則》(國務院令第362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國務院令1988年第11號 第十四條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加強證券交易印花稅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國稅發(fā)〔1997〕129號)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證監(jiān)會關于深港股票市場交易互聯(lián)互通機制試點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16〕127號) |
注:國家稅務總局安徽省稅務局辦稅指南通用指南包含各類辦稅事項的辦理方式、各級辦稅服務廳導航、工作時間、辦理流程、收費標準,以及其他注意事項,可點擊查看,安徽省辦稅指南通用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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