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條件】
城鄉(xiāng)居民及其代繳人(繳費個人)、各級地方政府明確的代收機構(村居委、學校等繳費單位)向稅務機關繳納城鄉(xiāng)居民基本養(yǎng)老保險費和城鄉(xiāng)居民基本醫(yī)療保險費。
【設立依據(j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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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資料】
1.在實體辦稅服務廳辦理的,均提供紙質版材料;已實名認證的辦稅人員可免于提供其身份證件復印件。 2.對實行實名制管理的納稅人,在廣東省電子稅務局(包括網(wǎng)頁版、微信、APP)、自助辦稅終端等電子辦稅渠道辦理涉稅費事項的,免于報送紙質資料,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免于報送的紙質資料由納稅人留存?zhèn)洳椋{稅人對于電子資料的真實性以及與留存?zhèn)洳榧堎|資料的一致性負責。 |
序號 | 資料名稱 | 報送條件 | 資料形式 | 份數(shù) | ||
1 | 本人身份證 | 城鄉(xiāng)居民本人辦理的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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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代繳人身份證 | 代繳人辦理的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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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經(jīng)辦人身份證件 | 繳費單位辦理的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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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證單書】
【辦理地點】
可通過辦稅服務廳(場所)辦理。辦稅服務廳地址可查看廣東辦稅地圖。
【辦理時間】
【聯(lián)系電話】
12366
【收費標準】
不收費
【辦理機構】
主管稅務機關
【辦理流程】
【納稅人注意事項】
1.繳費人對報送材料的真實性和合法性承擔責任。
2.文書表單可在省稅務機關門戶網(wǎng)站查詢下載或到辦稅服務廳領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