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稅務局社會保險費特殊繳費申報操作指南

廣東省稅務局社會保險費特殊繳費申報操作指南

75832019-12-20 10:50  95商服網(wǎng)
SX000278 社會保險費特殊繳費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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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條件】

對于需要經(jīng)過社保經(jīng)辦機構核定應繳社會保險費額的,可通過稅務與社保的共享平臺傳遞征收數(shù)據(jù),繳費人也可以持社保經(jīng)辦機構出具的表單向稅務機關申報。

【設立依據(jù)】

1 文件名稱 關于印發(fā)廣東省社會保險費地稅全責征收實施辦法(暫行)的通知 文件字號 粵勞社函〔2008〕1789號
制定機關全稱 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國家稅務總局廣東省稅務局 條款號 第三條第四款
條款內容 地方稅務機關應在每月底前完成當月的社會保險費征收工作,并及時將已征費款按險種劃入各級社會保障基金財政專戶。

【辦理資料】

1.在實體辦稅服務廳辦理的,均提供紙質版材料;已實名認證的辦稅人員可免于提供其身份證件復印件。

2.對實行實名制管理的納稅人,在廣東省電子稅務局(包括網(wǎng)頁版、微信、APP)、自助辦稅終端等電子辦稅渠道辦理涉稅費事項的,免于報送紙質資料,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免于報送的紙質資料由納稅人留存?zhèn)洳?,納稅人對于電子資料的真實性以及與留存?zhèn)洳榧堎|資料的一致性負責。

序號 資料名稱 報送條件 資料形式 份數(shù)
1 社保部門出具的表單 必報
原件
1份

【表證單書】

【辦理地點】

可通過辦稅服務廳(場所)、廣東省電子稅務局辦理。辦稅服務廳地址可查看廣東省辦稅地圖。廣東電子稅務局網(wǎng)址為:https://etax.guangdong.chinatax.gov.cn/

【辦理時間】

即時辦結

【聯(lián)系電話】

12366

【收費標準】

不收費

【辦理機構】

主管稅務機關

【辦理流程】

廣東省稅務局社會保險費特殊繳費申報流程圖

【納稅人注意事項】

1.用人單位對報送材料的真實性和合法性承擔責任。
2.文書表單可在省稅務機關門戶網(wǎng)站查詢下載或到辦稅服務廳領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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