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yè)務概述】
納稅憑證轉開,是指納稅人、扣繳義務人、代征代售人通過橫向聯網電子繳稅系統劃繳稅款到國庫(經收處)或收到從國庫退還的稅款后,當場或事后需要取得稅收票證時,稅務機關根據納稅人已成功辦理業(yè)務的稅票電子信息,開具表格式稅收完稅證明。
【操作步驟】
1、 功能入口:
登錄時,在主頁面中,點擊【我要辦稅】-【證明開具】-【轉開稅收完稅證明】。
2、查詢數據信息
3、預覽提交
確認填寫的表單信息后,可點擊提交。
4、審核中
提交稅務人員進行受理。點擊“查看我的申請資料”,查看對應的申請信息;點擊“撤銷”,可直接撤銷申請。
5、完成
稅務人員受理之后在“我的已辦”中找到申請事項,查看詳情后可以看到申請的受理結果以及下載打印稅務事項通知書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