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稅信用補評申請
【模塊說明】
納稅人因《納稅信用管理辦法(試行)》第十七條第三、四、五項所列情形解除,或對當期未予評價有異議的,可填寫《納稅信用補評申請表》,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補充納稅信用評價。
【進入路徑】
山西省電子稅務局首頁→〖我要辦稅〗→〖納稅信用〗→〖納稅信用〗→〖納稅信用補評申請〗
【操作步驟】
1.登錄成功之后,首頁點擊【納稅信用】業(yè)務按鈕。
2.填寫申請并保存。
3.提交的申請,支持查看、修改、刪除、上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