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電子稅務局入口及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稅源信息采集操作說明

上海市電子稅務局入口及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稅源信息采集操作說明

98452019-07-09 18:13  中國政務服務網

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房產稅稅源信息采集操作手冊

   一、    業(yè)務概述

納稅人在首次申報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和房產稅或應稅信息發(fā)生變化時,應進行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房產稅稅源明細采集。如本申報期無稅源信息變化則無需重復錄入相同信息。

稅源信息采集包括基本信息采集以及應稅信息維護,采集順序為:

1、取得土地:新增土地稅源基本信息采集-土地稅源應稅信息維護

2、取得房產:先新增土地稅源基本信息采集-土地稅源應稅信息維護

再新增房產稅源基本信息采集-房產稅源應稅信息維護

根據(jù)房產自用或出租,房產稅源應稅信息維護分為從價信息采集和從租信息采集。房產自用只需完成從價信息采集,房產出租則需先進行從價信息采集,后進行從租信息采集。

二、    業(yè)務前提

三、    功能節(jié)點

上海市電子稅務局——我要辦稅—— 綜合信息報告—— 稅源信息報告—— 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房產稅稅源信息采集

四、    操作步驟

登錄上海市電子稅務局,點擊菜單欄中我要辦稅中的綜合信息報告,在彈出頁面左側選擇稅源信息報告后,點擊  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房產稅稅源信息采集,進入辦理頁面。

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房產稅稅源信息采集

(一)新增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稅源信息

1.點擊新增土地。

點擊新增土地

注意:由于錄入房產稅源信息時需要勾選土地編號,建議先增加土地稅源信息再增加房產稅源信息。

2.在彈出的頁面錄入土地基本信息。

錄入土地基本信息

3. 填寫完成后點擊保存確定進入應稅信息維護頁面。

進入應稅信息維護頁面

4.檢查自動帶出的土地等級和納稅義務有效期是否正確。

土地等級和納稅義務有效期

5.如涉及減免稅,點擊增加行,錄入減免稅性質代碼減免稅土地面積。將鼠標移至減免性質代碼行,可以刪除對應行次的減免稅信息。

減免稅性質代碼

6.點擊保存,完成土地信息采集。

(二)修改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稅源信息

點擊應稅信息,查看或修改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稅源信息,錄入相關信息后,點擊保存。

修改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稅源信息

(三)新增房產稅稅源信息

1.點擊房產稅稅源明細,點擊新增房屋

新增房屋

2.在彈出的頁面錄入房屋基本信息。

錄入房屋基本信息

3. 填寫完成后點擊保存、確定進入應稅信息維護頁面。

進入應稅信息維護頁面

4.點擊新增,錄入房屋應稅從價信息。

錄入房屋應稅從價信息

5.錄入房產原值。如不涉及出租,出租房產原值出租房產面積,填0;如涉及出租,按實際出租比例填寫。涉及減免稅的,點擊新增,進行減免稅信息的錄入。

錄入“房產原值”

注意:201911日起,本市按照房產余值計算繳納房產稅的納稅人,房產原值減除比例調整為百分之三十,即計稅比例欄為0.7。

6.點擊保存、確定后該頁面關閉。

確定

7. 點擊房屋應稅信息(從租)新增,進入從租信息頁面。

進入從租信息頁面

8.錄入相關信息后,點擊保存。如涉及減免稅的,先點擊新增進行減免稅信息的錄入,再點擊保存。

錄入相關信息

注意: 申報租金所屬租賃期起、申報租金所屬租賃期止要和申報租金收入相對應,建議租金按半年申報期錄入,如所屬期為2019年7月-2019年12月,對應半年租金收入。

(四)修改房產稅稅源信息

點擊應稅信息,查看或修改房產稅稅源信息。

修改房產稅稅源信息

常用的變更事項有房產從自用轉為出租、增加從租應稅信息、修改從租應稅信息中的申報租金、從出租轉回自用等。

注意:修改房產原值及租金時要注意起止時間,涉及一段時期內租金發(fā)生變化的,要分段修改,避免造成前期已繳納稅款退稅或補稅情況。

關于變更日期的選擇:如涉及到稅源信息變化,需將原信息先分段,分為修改前稅源信息及修改后稅源信息,變更日期應選擇稅源信息開始變化的有效期起的上月的最后一天。再分別修改兩段時間對應的租金,此時無需再分段,可選擇對應有效期起的上月的最后一天。

舉例一:

(1)原信息有效期起止時間2019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希望該時間段以6月30日為界限變成兩條稅源,則變更時間應直接填入2019年6月30日。

分段結果:    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

                      2019年7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2)原信息有效期起止時間2019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希望該時間段不分段只修改部分信息,變更時間應該寫2018年12月31日。

舉例二:

因房屋租金上漲,原錄入2019年1月-2020年12月租金共24000元(每月1000元),自2019年7月起租金變?yōu)槊吭?500元,則需先分成2019年1月-2019年6月及2019年7月-2020年12月兩段,變更日期選為2019年6月30日。

修改2019年1月-2019年6月租金總數(shù)為6000元,變更日期選為2018年12月31日(此時無需再分段)。

修改2019年7月-2020年12月租金總數(shù)為27000元,變更日期選為2019年6月30日(此時無需再分段)。

變更前:

變更前

變更后:

變更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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