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電子稅務局納稅人匯總繳納增值稅事項辦理操作說明

云南省電子稅務局納稅人匯總繳納增值稅事項辦理操作說明

62282019-03-24 12:28  中國政務服務網(wǎng)

☆匯總繳納增值稅事項辦理

【業(yè)務描述】

總機構和分支機構不在同一縣(市)的,應當分別向各自所在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經(jīng)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或者其授權的財政、稅務機關批準,可以由總機構匯總向總機構所在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符合匯總納稅條件的增值稅納稅人可以在網(wǎng)上稅務局中進行業(yè)務申請辦理。

【業(yè)務流程】

納稅人:前置審核—表單填寫—上傳附列資料—提交—辦稅進度

稅務端:受理—資料審核—納稅人信息變更—信息反饋

【申請步驟】

1.選擇辦理事項

登錄路徑:云南省電子稅務局-【我要辦稅】—【綜合信息報告】—【資格信息報告】—【其他資格信息報告】-【匯總繳納增值稅稅事項辦理】—【在線辦理】



2、填寫表單

符合匯總繳納增值稅條件,并且通過前置資格校驗的納稅人可進表單填寫模塊。前置條件說明:納稅人狀態(tài)為正常、納稅人基本信息中總分機構類型為“總分機構”

1)納稅人基本信息系統(tǒng)會自動取數(shù)賦值,無需納稅人進行填寫,納稅人只需要根據(jù)企業(yè)實際情況,勾選“匯總區(qū)域”、“匯總企業(yè)類型”、“是否連鎖企業(yè)”。填寫“被匯總納稅人清單”內的“納稅人識別號”、“納稅人名稱”、“生產(chǎn)經(jīng)營地址”,并選擇“聯(lián)系人信息”。

2)上述相關信息填寫完成,點擊右側“請選擇”上傳本地對應的附件資料。

上傳附件的方式,也可點擊“手機拍照上傳,”通過手機(先下載“云南稅務”APP軟件)“云南稅務->->上傳附件”功能,掃一掃二維碼,上傳附件。

3)確認無誤后,點擊【提交】按鈕,系統(tǒng)跳出確認窗口“經(jīng)辦人系本人,此項業(yè)務真實。我(單位)愿承擔由此產(chǎn)生的一切法律責任?!?/span>

4)點擊“確認”,提示操作成功,顯示填寫表單詳細信息,如下圖所示:


3、查詢辦稅進度

納稅人可通過【我要查詢】——【辦稅進度】模塊,查詢已提交事項受理進度。

△辦理狀態(tài)為【已申請】:

指稅務機關暫時還未受理該項申請,納稅人可進行【查看】、【作廢】等操作,【查看】可顯示申請表單的詳細信息,【作廢】則可撤銷文書申請。

△辦理狀態(tài)為【已辦結】:

指稅務機關受理、辦結了納稅人申請信息,納稅人已成功辦理了匯總繳納增值稅事項。

4、注意事項

1)匯總繳納增值稅事項,納稅人在表單填寫提交之后,稅務端查看納稅人上傳信息,信息確認無誤后,需在核心征管系統(tǒng)中進行錄入,并在管理平臺中進行反饋。

相關標簽
相關內容